按他理解这样并无问题。

警务处外籍助理处长陶辉居于西贡清水湾碧水新村不可转让或出租的「牌照屋」(1号)被怀疑有僭建物,并质疑他是否合资格入住该「牌照屋」。

1号「牌照屋」被指疑有僭建物。小图为陶辉。资料图片

陶辉下午在寓所附近回应传媒提问时指,寓居所的持有人为其妻子亲属,按他理解这样并无问题。他指「License holder is my wife family member, Mr Lau, He gives me permission to live here.」(牌照持有人是我妻子的家庭成员刘先生,他允许我在这里居住。)

而就怀疑僭建一事,陶辉昨午回应时指,会配合地政总署等部门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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