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后至明年1月29日再讯

市民于7月13日发起「光复上水」游行活动,以抗议当区水货客过多问题,活动其后酿成冲突事件。已被禁止运作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涉嫌于当日游行后与约百名人士占领马路,和推撞便衣警员的头盔,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和袭警2罪。案件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控方表示准备好答辩,辩方则需时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再讯。

陈浩天今日到粉岭裁判法院应讯。

29岁陈浩天今报称为自由工作者,他被控本年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和智昌路交界,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非法集结在一起,另在同时同地袭击警署警长陈国深。陈浩天今申请剔除宵禁令及住在报称地址两项保释条件,控方表明反对。苏官听取双方陈辞后拒绝其申请,陈浩天须继续以1万元保释金,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遵守宵禁令等条件外出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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