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生命对医生都是平等的吗?
比如说十恶不赦的人得了非典,应该直接让他死掉还是医生要冒感染的风险救他?
再复杂些,假如在一个缺乏审判的地方,十恶不赦的人和另一个善良的人同时得了恶疾,但十恶不赦的人家人通过关系,给他找到了大大提高生存率的药,在不考虑报复的前提下,医生是否可以把这个药自主用给善良的人?
人的医疗地位,或者说他在医院里的遭遇,是他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反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偶尔会跟这个人的社会评价脱节。
我国是一个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监狱里的犯人享受公费医疗,这是感化犯人重新做人的一部分。犯人的医疗待遇大概比几亿守法公民要好,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的医疗待遇甚至比看管他们的警官好许多。
所谓「十恶不赦」,我们百度一下,包括:一谋反,阴谋造反,推翻封建王朝;二谋大逆,谋化毁坏皇帝的宗庙、祖墓或宫室等蔑视和侵犯皇帝尊严的行为;三谋叛,暗中策划背叛朝廷的行为……
有能力犯下这样罪行的人,不算那几个田园土味的邪教教主,有许多都是人才,说话超好听。而且他们的医疗待遇好过许多高官,不惜一切代价治疗他们往往是政治任务,责任相当重大。这样的人在打交道的时候有可能比全国十几亿普通人的感观都好,比如说对医护人员求字画的个人要求有求必应,甚至在法庭上都不忘感谢医生。
我觉得医生没有审判的权利。
如果医生认识这个患者,跟他有恩怨纠葛,最好不要建立医疗关系,生死相托的医疗关系本来就应该避免有重要关系的人,不医自家人,更不医敌人或仇人。
如果不认识那更是该怎么治怎么治,毕竟有的时候十恶不赦只是表面上,医生不是法官更不是上帝。
医术不分善恶,但是医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