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生命对医生都是平等的吗?

比如说十恶不赦的人得了非典,应该直接让他死掉还是医生要冒感染的风险救他?

再复杂些,假如在一个缺乏审判的地方,十恶不赦的人和另一个善良的人同时得了恶疾,但十恶不赦的人家人通过关系,给他找到了大大提高生存率的药,在不考虑报复的前提下,医生是否可以把这个药自主用给善良的人?


人的医疗地位,或者说他在医院里的遭遇,是他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反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偶尔会跟这个人的社会评价脱节。

我国是一个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监狱里的犯人享受公费医疗,这是感化犯人重新做人的一部分。犯人的医疗待遇大概比几亿守法公民要好,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的医疗待遇甚至比看管他们的警官好许多。

所谓「十恶不赦」,我们百度一下,包括:一谋反,阴谋造反,推翻封建王朝;二谋大逆,谋化毁坏皇帝的宗庙、祖墓或宫室等蔑视和侵犯皇帝尊严的行为;三谋叛,暗中策划背叛朝廷的行为……

有能力犯下这样罪行的人,不算那几个田园土味的邪教教主,有许多都是人才,说话超好听。而且他们的医疗待遇好过许多高官,不惜一切代价治疗他们往往是政治任务,责任相当重大。这样的人在打交道的时候有可能比全国十几亿普通人的感观都好,比如说对医护人员求字画的个人要求有求必应,甚至在法庭上都不忘感谢医生。


我觉得医生没有审判的权利。

如果医生认识这个患者,跟他有恩怨纠葛,最好不要建立医疗关系,生死相托的医疗关系本来就应该避免有重要关系的人,不医自家人,更不医敌人或仇人。

如果不认识那更是该怎么治怎么治,毕竟有的时候十恶不赦只是表面上,医生不是法官更不是上帝。

医术不分善恶,但是医生有

杀了医生全家还想让医生救你吗?


医生没有权利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不论是伟人还是恶人


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不是扫黑除恶。


我只能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他没有权利去否定一条生命,再大的有法律管控,


谢邀。

这是个道德问题。

不过社会既然出现分工,就说明不同工种存在的合理性。

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是基本职业道德。

自然有人会承担法律审判。

祝好。


人的生命是很珍贵的,不管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只要他不触犯法律法规,走了医院的正常手续,医生都是有义务去医治的。

至于你说的十恶不赦,不管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在医院里面都只是一个病人。对于医生来说,只是单纯的医患关系(不包括医生对这个患者有个人恩怨)。

至于你说的好人,可能你没钱治病时候会有人募捐或者适当减免(具体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你实在没有办法去凑钱,医生也是不敢给你擅自用药的。

总之单纯的医患关系讲,医生的天职本就是救人。但是钱和人的好坏没有关系。这就是现实。


有没有这个责任呢?

我不是学法的,但我个人认为没有。

首先得声明,我这么想只是从道德规范以及一些法律常识推理的,并不代表相关法律条例。

既然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么无论从医生本人来讲还是从社会舆论指向来讲,都是不允许救的。如果救活,那么医生的行为无异于助纣为虐,就会给社会增添了太多的负担。道义上来说,医生也是帮凶,也是给野狗放掉狗链子的那个人。

那么从法律常识来讲,十恶不赦意味著他犯下滔天大罪,那么他很有可能活了之后也是会被剥夺生命权,只不过就是让他活过来受死?何必呢?这不是浪费药材是什么?

所以,既是十恶不赦,就让他归西吧,在他脸上吐几口痰也就行了,你也就尽职尽责了


这一部分,高中老师应该有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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