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自拍,放闪,约会,男友,女友,谈恋爱。(图/记者黄克翔摄)

▲高男隐瞒已婚身份与吴女交往3年,骗取对方共117万余元,遭诈欺等罪判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已是人夫的34岁高姓男子,2012年间透过交友网站结识家中开设金纸店的吴姓女子,高竟伪称自己担任大体美容师,以结婚为前提跟吴交往,取得对方信任后,用各种借口多次向她借款,共计骗取新台币117万1468元,直到2016年间高男妻子到吴家中买金纸,吴才发现高已婚事实,向高追讨借款,以95万元和解;台中地院依诈欺等罪判高1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高男2012年间透过交友网站结识吴女,见吴已届适婚年龄及急于结婚的心理,竟刻意隐瞒自己已结婚生子等事实,用「高杉星」假名骗吴,他在殡仪馆担任大体美容师,有稳定工作与收入,希望与她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高取得吴信任后,自2015年1月起至2016年8月止,高陆续用欠老板钱要偿还、修车名目、需要缴交保金等理由,共计向吴借款共计新台币117万1468元,而吴因深信他有固定工作收入可以偿还,都没有怀疑过对方,高更用假名「高杉星」签下本票给吴,证明自己会如实还款。

2016年8月间,吴发现高男已婚生子等事实,要求高返还借款,经双方协商后,吴同意用新台币95万元和解,约定好要在2017年7月1日前清偿完毕,但高迟未偿还债务,吴才知道自己受骗,进而提告。

吴女证称,跟高在一起大约3年,当时不知道他已婚,直到他太太有次到家中店面购买金纸,才得知高已是人夫;指出借钱给他,是因为觉得2人会结婚,才想要协助他、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但没想到报案时才知道他的本名非「高杉星」,相当痛心。

台中地院审酌,高利用吴对婚姻的渴望,以各种名目诈骗已侵害吴女财产权,但考量双方已和解成立,以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判处高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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