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而言,除了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之外,在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还要订立厂规厂纪,所谓国有国法,厂有厂规。作为用人单位主要状况、政策规定的法律文本,员工手册是制度的书面化。它详细记载员工的职责、薪酬与福利、工作时间与假期、劳动纪律及处理、解职事项,但它不是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补充。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有八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它更侧重双方对劳动关系的确定,是粗线条的约定,具体的更细节的或没有涉及的部分,一般需要员工手册作详细介绍或补充介绍。

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员工手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所以,员工入职之初,用人单位一定要将制订完备的员工手册交给劳动者一份,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其已经收到。

劳资双方有关工作时间、薪酬待遇、解职离职等发生争议,对用人单位而言,这本员工手册就是双方衡量对错的法律,只要约定不违法、事先告知劳动者并书面留证,不论是将来仲裁还是诉讼,都可以作为判断任何一方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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