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最低工资系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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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去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从每小时34.5元调升至每小时37.5元。由于最低工资采两年一检安排,最低工资委员会将最迟于本年10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报告。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从去年5月1日起,由每小时34.5元调升至每小时37.5元。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已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要求委员会于本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报告。按照《最低工资条例》,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须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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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进行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委员会除研究和分析相关的统计数据,亦正进行公众咨询,欢迎社会各界于本年6月16日或之前,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透过委员会网页的电子表格(www.mwc.org.hk/tc/consultation/index.html)、传真(21103518)、电邮([email protected]),或邮寄(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市民亦可致电28523864联络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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