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厘清控罪地点是添美道所有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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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在占领运动中,就煽惑公众妨扰等共6项罪名,法官分别裁定就1项及2项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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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二项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裁定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及李永达罪成,但朱耀明罪脱。法官在判辞中厘清控罪地点是添美道的所有公共空间,而不只限于添美道的行人路和行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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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9月27日晚,张秀贤和戴耀庭先后在陈健民和陈淑庄在场下呼吁市民不但迫爆 (overcram)添美道,甚至是金钟和中环。他们又互相响应对方的号召,继续呼吁市民参与行动。 钟耀华其后加入呼吁。法官均裁定他们站在高台的言论构成「煽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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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戴耀廷、陈健民、邵家臻及钟耀华,四人一同站在高台,在场的 朱耀明则站在台下。钟呼吁市民占领金钟和湾仔。法官直言,朱虽没有提及添美道,但朱在宣言中所提及的所有地方,包括政府总部,香港演艺学院但地址全都是添美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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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几次各被定罪的被告要不高叫占领口号,要不同站在高台上声援号召者。唯独朱耀明一直在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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