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东性侵假释犯潘俊皓,破坏电子脚镣落跑,但随即被检警锁定,不到一天就迅速逮人,带回归案。法务部保护司表示,在使用电子脚镣监控性侵假释犯后,确实曾经传出破坏电子脚镣的事件。但还好本次因监控的观护人与获报的警方,都迅速反应,才能在最短时间内逮人,避免造成社会危害。

保护司副司长张云绮指出,其实电子脚镣监控的方式,早在外国实施多年。我国因立法院于2005年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受保护管束的性侵犯加害人,若居无定所或有夜间犯罪习性者,观护人得报请检察官许可后,采用电子监控,我国开始使用电子脚镣监控性侵假释犯。

而最早期的电子脚镣为RFID(无线射频辨识)技术,当时采手表式「电子手铐」对再犯率高的性侵害假释犯人作科技性的监控措施。当时规定性侵假释犯进行宵禁以及限制居住在特定处所,把感应器放在犯人家中,并要求犯人手上带著装有RFID的手环或手表;当犯人返回居住地时装置会发出讯号,把讯息传回设在法务部的主机。若是犯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家中,或是把「电子手铐」拆除,设在法务部的监控器将会收到警讯,并派观护人以及警力进行查访。第一批被监控的性侵犯约有200多人。

但因不少性侵假释犯对于戴上电子手铐,觉得非常羞耻,甚至传出因此轻生的状况;另外也有不少人质疑这严重侵害人权。因此法务部于2012年改采GPS(全球定位系统)设备,纪录被监控人的行动轨迹,这有助于判断被监控人于指定时间是否停留或离开特定地点,或记录受监控人行动时所经过的区域与时间,以此判断受监控人是否确实遵守检察官所下的宵禁命令、限制住居处所命令或远离禁止出入场所命令。一开始的电子脚镣为2G系统,目前随著科技发展,已经发展到4G系统。

张云绮坦言,其实破坏电子脚镣的案件随然不多,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由于电子监控设备仅能记录被监控人的「行踪」,不能掌控被监控人的「行为」,所以一旦设备被破坏后,就要看监控人员的反应是否够快、判读是否够准,才能遏止性侵案件发生。本次台东潘俊皓的案件,就是因为相关人员的反应迅速,才能避免案件再发生,值得称许。
 

▼电子脚镣监控系统。(图/记者叶南州摄)

▲▼电子脚镣监控系统。(图/记者叶南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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