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郭卓坚部份胜诉。

资料图片

法官于今早10时30分颁布书面裁决。法官裁定郭卓坚部份胜诉,但同时下令暂缓裁决生效日期。

法官周家明裁定,丁权在「免费建屋牌照」的意义上属新界原居民传统权益,但在「私人土地契约」和「土地交换」上,不属传统权益。

长洲居民郭卓坚。

乡议局代表律师认为,乡议局在今次官司实质上算是胜诉,「整体上唔差」,因法庭裁定原居民以「免费建屋牌照」建屋,属传统合法权益。律师又认为,裁决对现时原居民申建丁屋影响不大。

乡议局副主席林伟强(右)。

原告方于去年12月的聆讯指,自1972年实施的丁屋政策是殖民地政府实施的临时性管治政策,旨在回应新界原居民的住屋需要,但政策从来不受法例保障。政府与乡议局均认为,丁权是《基本法》第40条所指的「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即使政策歧视女性亦无违宪。

丁屋。资料图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