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后至6月18日。

去年10月13日「18区开花」示威行动,年轻女文员疑于黄大仙冲突中被搜出铁钳及剪刀,面对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并有所意图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被告答辩,惟辩方希望先索取法律文件及意见,故此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18日,转往九龙城法院再讯,其间被告须交出3000元保释金、不得离港,并定期往警署报到。

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报称为文员的被告赵靖瑶(24岁)被控于去年10月13日,在黄大仙龙蟠街3号钻石山站公共运输交汇处外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2把铁钳及4把剪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去年「18区开花」示威中多人被捕。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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