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保大警查毒」违反新闻自由! 路上怒吼记者:不要拍       。(图/地方中心翻摄)

▲警察阻止媒体拍摄。(图/地方中心翻摄,下同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新堀江附近9日晚间发生一起事故,当时一辆轿车上疑似有违禁品,而警方随即派车追缉,并逮捕了2名嫌犯,但当时也媒体赶到现场采访,却受到保大特警以「侦查不公开」不准记者拍摄,引发媒体不满气得表示,请不要滥用「侦查不公开」这句话,侦查不公开实施对象是检、警、调。

这起事故发生在9日晚上,当时警方发现一辆车上疑似携带违禁品,而车上也散发出浓浓的K他命味,随即拦查车上的两名嫌犯,果真在车上发现K烟盒,但事件发生当时,有媒体闻讯前往拍摄,却遭到保大特警阻拦,还以「侦查不公开」为由阻止,要在场记者「不要拍」,双方引发摩擦,而此举让媒体记者痛批,简直违反新闻自由。

▲▼      高雄「保大警查毒」违反新闻自由! 路上怒吼记者:不要拍       。(图/地方中心翻摄)

事件发生后,引发不少媒体记者不满指出,「在大马路、公共场所没有所谓侦查不公开这回事,警方查警方的,记者、民众要拍是他们的自由,警察的侦查不公开是在侦讯室内问的内容,你们不公开是你们尊守侦查不公开的规定,因为要巩固侦查本体,你们可以不公开,但应就记者所拍的内容对大众说明,不是一句侦查不公开就可以撇得装做什么都不知道!」

对此,警方也致歉表示,「机会教育,感谢大家指教,真的很抱歉。」、「表明后才知是误会, 磨合期,还有进步的空间 ,各位记者朋友抱歉。」

《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 2019 年 3 月 15 日倏正:

第 5 条
应遵循侦查不公开原则之人员,指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辩护人、告诉代理人或其他于侦查程序依法执行职务之人员。前项所称其他于侦查程序依法执行职务之人员,指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辩护人及告诉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职务于侦查程序为诉讼行为或从事辅助工作之人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