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玲再冲立院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图/记者翁嫆琄摄)

▲黄文玲再冲立院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选举指控无党籍彰化县长候选人黄文玲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共用金主,高院判决段应赔黄20万元,并于脸书刊登道歉启事1天。彰化县长候选人黄文玲26日三度前往立法院向段宜康要赔偿金20万元,但仍然没见到段宜康,她则转要求立院总务院直接扣押段宜康的薪水。

段宜康于2014年地方选举期间,在脸书爆料黄文玲的金主,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一样都是国民党彰化县前立委萧景田,黄文玲控告段宜康违反选罢法并求偿,刑事已判段宜康无罪定谳;但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年4月判段宜康应赔黄文玲20万元,并在脸书刊道歉启事一天,目前全案已定谳。

黄文玲之前曾两次赴立院找段宜康却都扑空,她今天上午再次直闯立院,要求段宜康还她20万,不过,段宜康人并不在办公室,她则转往立院总务处,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但因未事先申请,立院驻卫警要求黄得到立院大门,再请总务处代表出面。

而总务处处长蔡卫民现身时说,他要查一下有没有收到法院的文,如果有收到,查清楚再做处理,一切会按照程序办理。黄文玲强调,段宜康已经拖了两个月不还,「你们不会因为段宜康而不处理、压案吧,我们这个钱要捐给普悠玛受难家属跟彰化弱势团体,他们已经等很久了,才20万。」蔡卫民也多次承诺,绝不会不处理,只是得先看看函文内容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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