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11月14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确保跨国婚媒经营品质,内政部14日部务会报通过修正《跨国婚媒管理办法》,增列不法团体防堵条款,从事跨国婚姻媒合的法人若遭废止许可,代表人4年内不得再申请担任其他跨国婚媒的代表人或工作人员。

内政部表示,过去曾有婚媒业者在遭废止许可前后,另申请成立新的跨国婚媒法人,继续从事不法媒合,影响民众对法人的信赖。因此修法明定遭废止许可的法人代表人,在4年内不得再申请担任其他跨国婚媒的代表人或工作人员;且不得同时任职于不同的跨国婚媒法人,以保障民众权益。

此外,内政部表示,考量民众职业自由与比例原则,此次也调整不得申请从事跨国婚媒的管制年限,对于仅违反《行政法》者,调整为管制4年;违反《刑法》等刑责较轻者,则管制10年;其余仍为永久管制。同时也将跨国婚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从原本的3年放宽为4年,以简化申请许可证的作业。

内政部强调,目前经政府许可的跨国婚媒法人团体共有33家,民众可至内政部移民署全球资讯网查询相关讯息,也可得知各婚媒公司历年的评鉴结果。为加强保障有跨国婚媒需求民众的权益,政府将阻绝并持续汰除不适任的跨国婚媒;《跨国婚媒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将于近期发布施行。◇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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