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被指于去年7月以「大声公」敲打警盾。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被指于去年7月「九龙大游行」后,以「大声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声公」的声浪令到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适。区否认两项袭警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梁嘉琪裁定两项袭警罪成。

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梁嘉琪裁定两项袭警罪成。资料图片

被告区诺轩,现年32岁,两项袭警罪指他于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关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区诺轩被控两项袭警罪成。

梁官裁决时指控方4名证人证供清晰直接,接受盘问时亦没有回避,接纳他们证供。就敲打警员的袭警罪,梁官指出被告的行为是否令到警员关志豪感到「惊」以及有否忧虑的表现,会是构成控罪的原素。虽然关在较早时口供未有提到自己「惊」,但亦有指自己当时「呆咗」,而在片中关用力抓紧盾牌,亦可考虑到自己会遭受非法武力。

区诺轩。资料图片

辩方指被告以「大声公」敲打警员盾牌,不过是想吸引警员注意,停止他们执行职务。但梁官认为说法并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调停,不应向前线的警员表达诉求,而是应向更高级的指挥官表示,不接纳此说法。

区诺轩。资料图片

由于梁官戴著口罩,即使在庭内的公众人士亦未能听到裁决原因,不断有人试图举手示意。期间「长毛」梁国雄突走到区诺轩身旁,同时向律师表示连他自己亦听不清裁决,辩方资深大律师则望梁官可「大声少少」,案件需一度押后作技术调整。休庭后,梁官表示设备未完备,最终需「转庭」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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