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后至6月9日再讯。

去年国庆日示威冲突,18岁中五男生曾志健在荃湾遭警员实弹打中胸部,事后联同其余5男1女示威者,被控袭警,参与暴动及纵火等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法官郭伟健按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6月9日再讯,以待律师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和核对文件。以往中枪少年候讯期间毋须向警署报到,郭官认为他康复进展良好,决定一视同仁,统一案中七被告各须每周六向警署报到。

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再提讯。资料图片

7名被告依次为清洁工陈珩(39岁)、VTC一年级学生陈金国(19岁)、程式员李振文(25岁)、VTC三年级学生冯清华(21岁)、香港专上学院二年级学生郭小琴(22岁)、中枪中五学生曾志健(18岁)和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26岁)。

中枪少年曾志健(绿色口罩)。

首被告陈珩向法庭表示,将不会聘请律师,亲自出庭自辩。法官提醒他尽早预备案件,下次提讯将有机会要求被告答辩。

由于案中涉及两个时间地点,牵涉证人有不同,辩方正考虑申请将案件分拆进行审讯。辩方将于6月9日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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