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质疑,方有意绕过既有政策取得建丁屋牌照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被指操控「套丁」交易,在西贡大网仔村斥资1200万元买地建屋谋利,却违反买地协议迟迟未有交楼予卖地的女村民,遭后者入禀索偿。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续审,方国珊陈辞时强调自己合法取得涉事土地及免费建屋牌照,若她所为是犯法,则大批发展商与她一同犯法。她又批评女村民后人贪心,成功欺骗她投资后即「过桥抽板」,破坏她与女村民多年来建立的信任。

方国珊陈辞时强调自己合法取得涉事土地及免费建屋牌照。 资料图片

方国珊在庭上指,涉事土地原是受保护的郊野公园边陲地带,她在1995年和原告人关雄盛的祖母何淑明达成买地协议后,致力向城规会等部门申请改划土地致可兴建村屋。若非她的努力,原告人根本甚么都做不成。

方国珊又指,当年有不少发展商以100至300元的价钱,向新界村民买地建屋,此合作模式在新界算是「好普遍」。她与原告人本是「荣辱与共、天灾人祸一齐承受」的合作伙伴,即使现今「社会风气有变化」,但当年申请丁屋牌照毋须声明建屋用作自住,故不算犯法,相反原告人在这些年来「一毫子都无出过」。

法官质疑,方国珊此言正显示她有意绕过既有政策取得建屋牌照。方反驳指,申请牌照方式的提议由原告人祖母提出:「系婆婆(何淑明)话畀我哋听,唔系我哋嗌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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