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性侵,暴力,挫折,恐惧,滥用,女孩,手,社会,焦虑,恐怖,恐惧,愤怒,寂寞,孤独(图/123RF)

▲台中少女因相信友人「守规矩」而借宿2晚,却惨遭对方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123RF)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18岁少女小惠(化名)平时只透过脸书与蔡姓友人互动,去年3月间小惠因在补习班准备考大学压力大,又不想回家,蔡男得知后保证会「守规矩、不乱来」,她因此到蔡男家借宿2晚,但蔡见美女在旁「冻未条」,仅遵守约定43小时就性侵对方得逞;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蔡4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蔡于去年3月间结识小惠,2人为脸书上往来的朋友关系,同年月15日晚间10点多,小惠从南区补习班下课后,因考大学压力大,又不想要回家,蔡男得知后向她保证「会守规矩」,她因信任蔡的保证,乘坐蔡的机车一同返回到蔡于太平区的住处借住2晚。

但蔡见美女在旁「按耐不住」,仅遵守约定43小时后,先询问小惠是否有与其性交之意,她拒绝后,蔡竟强压她在房间床上,并强行脱下她所穿衣裤,她想趁机逃跑,蔡再将她强力抓回,强力将她双脚拉开,无视她挣扎反抗,性侵得逞。

随后,小惠咬住蔡右前手臂,趁他松手之际立刻从床上起身,稍加擦拭身体并穿上衣服后,要求他骑机车载她到大里区南门桥附近与友见面,她与友人见面后,随即哭诉遭性侵,友人大惊,随即陪同前往医院验伤及报警处理。

蔡男辩称,跟小惠性交是两情相悦的,并没有强迫对方,全因事后她情绪不满而指称他强制性交之犯行。

法官查出,小惠遭性侵时间,是她与蔡共处约43小时之后,显然蔡在前面的相处时间,有遵守其向小惠保证不会逾矩而自我约制,小惠证述是因为有蔡再三保证,才会因为相信蔡而住进蔡住处2晚,并非虚妄。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蔡4年徒刑,可上诉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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