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被控损毁交通灯及不出示身分证

八月五日的罢工及地铁不合作运动,令数以万计的市民在港九新界多区参与集会更或发生冲突,全港二百组交通灯损毁及失灵,四男一女涉嫌在荃湾损毁交通灯及不出示身分证,被控两项刑事损坏及两项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一男一女留院观察中因而未能到庭应讯,二人案件押后至8月9日再提堂。

5男女涉嫌周一在荃湾损坏交通灯今早提堂。资料图片

报称为自雇人士的第一被告刘佳妮(32岁)及无业的第二被告陈祖泽(22岁)被控于2019年8月5日因损坏位于荃湾杨屋道与联仁街交界南行线的行人过路线交通指挥的绿灯及未能于警员指示下出示身份证。

第三至第五被告为车辆维修员黄荣津(26岁)、大学生冼迪(22岁)及无业人士罗永恒(22岁),则被控于2019年8月5日日损坏位于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西行线的行人路交通指挥的绿灯、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西边行人过路线的交通指挥灯的绿灯及大河道与沙咀道交界安全岛上的交通指挥灯的绿灯,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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