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心得&摘抄

◆内容简介(朱江) 本书虽然叫《热爱生命》,但其实这只是书中一篇著名短篇的名字,占全书可能也就1/10篇幅,也就是说,这本书其实是包含了14个故事的文集,相互之间没有情节联系。 虽然情节相互独立,但背景取材却大致在同一个时期以及环境,19世纪的阿拉斯加、冰天雪地的残酷自然环境、淘金狂热的白人、民智未开的印第安人、忠实勇敢的雪橇犬、以及远离文明世界的人性…… 作者的写作笔法果敢刚毅、残酷血腥中蕴含著温情与卓越精神,爱恨情仇、善美丑恶刻画得入木三分,用广大读者的话来说:「这是一种硬汉」的文字。

PS:由于作者的这些作品时代久远、影响力较大,而以中短篇为主,所以就造成版本多、译者多、各种组合也很多,个人对比了三个版本,最后选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石雅芳和雨宁译的版本,翻译公认较好,内容组合也比较经典。

◆作者简介 (KINDLE)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一位在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的美国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十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1894-1896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部短篇小说,3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作品在内容上主要可分为四类:围绕育空河流域的北方故事,如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有关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如短篇小说《强者的力量》、长篇小说《铁蹄》;以本人生活经历为基础的半自传体小说,如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有关夏威夷和太平洋群岛的南海故事,如短篇小说《有麻风病的顾劳》等。 ◆目录(KINDLE)

版权信息译本序寂静的雪野为赶路的人干杯北方的奥德赛有伤疤的人女人的刚毅老头子同盟热爱生命

意外

黄金谷马普希的房子有麻风病的顾劳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野性的呼唤[一]进入荒野[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三]原始兽性的支配

[四]谁主支配权

[五]雪橇运输途中的艰辛[六]为了一个人的爱[七]呼唤在回响 ◆读书心得(朱江) (剧透慎入) 不知道您是否看过徐峥导演、和黄勃一起主演被禁的片子——《无人区》?亦或者看过著名的美剧《行尸走肉》?和这本书相同之处在于,它们同样探讨的是,当人们远离文明社会、法律规范、温饱安全,人性将会变异?还是扭曲?亦或者更加光芒万丈?

是不择手段的生存,还是保留人性的良知?是遵循文明社会的规则,还是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机应变?是让残酷的天灾人祸征服你、还是你自己适应环境征服一切? 本书不会告诉我们答案,他只是冷冷的、淡淡的、客观陈述著事实以及各个角色的选择,对错由读者评判……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身临其境的读者们,又怎能做出恰当的选择呢? 我看的第一个故事叫《北方的奥德赛》,一个印第安男人历经苦难,寻觅自己被掳走的未婚妻、伺机报复掠夺者,他精心设计了计划并有条不紊的执行著,一切是那么的顺利!然后,结果却让他始料未及——他的女人和仇人相爱了,是的,是爱,在最后时刻他们依然把对方的性命看得比自己重要、并选择同穴而亡……这让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的杨逍与纪晓芙,龌蹉而看似不道德的开始,却成就了生死相许的爱情,这该怎么论?当然,心理学有著名的「斯特哥尔摩」效应可以部分解释受害者与施暴者这种逆向情感发展的反应,但又怎么样呢?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复杂的各种感受的集合体,谁又能说清楚因何而爱是对?因何而爱是错呢? 《女人的刚毅》这种爱也许更能够让大众接受,那就是刚开始双方的淡漠甚至厌烦,而日久生情后却不予表露,埋藏心中,直到生死之时、方见情深悍然,有些爱没有表露、没有占有、甚至不确定对方的心意,却为此付出自己的所有方休,所谓「我爱你,但不关你的事儿」。作者可能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在最后时刻,女主角知道了她爱的男的心意,并牺牲自己换来了她爱人的生命,她是幸福的,然而,我想这个男人后半生将伴著刻骨铭心的爱恋与回忆终老一生,这又是何其的悲叹? 以上两篇都描写了爱情,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与人为压力下,显然,爱情之火并未受到影响,当爱情的信仰超越生命以后,冰天雪地的世界显得是那么的炽热如火。

然而,有爱就有恨…… 为了金钱,淘金者的自相残杀,为了利益,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剥削、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复仇反击,为了生存,人与兽的厮杀……都是血淋淋的。 在神不知鬼不觉、没有法律制裁、没有道德约束的荒凉之地,人与兽就更为接近,甚至人比兽更容易厮杀,因为兽只为生存捕食,而人除了生存,还要得更多,来到这里的人都是留著冒险血液的亡命之徒,他们敢下赌本,包括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仅此想要活命,在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人的求生欲就像一颗火种,一旦熄灭,就意味著死亡,而我们的主人翁的求生欲是「防风打火机」,狂风轮作却依然不能将其熄灭,他乐观,他始终不愿意相信同伴遗弃了他、同时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同时他也不乐观,他毅然丢弃了来自不易的金子,没有盲目认为「命」和「金子」都可以保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而他的同伴却人财两空,哦,是三空,还有人性;最后,在命悬一线之际,他依然没有失去理智、利用了人比动物的长处——智慧,他「狡诈」的「引狼入『室』」,然后,将最后一丝气力、最后一点希望、最后一次拼搏,用「狼」的方式狠狠咬住了「狼」的咽喉…… (原文)「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著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著。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著,他的手无力地掐著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著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著了。」

另外,我们说过,在极端的处境下,没有了秩序、道德、法律的约束,但这种「自由」是真的「自由」吗?不是,这种自由是一种灾难…… 在这种环境下,人温饱成了问题,如果没有秩序与约束,人的安全也成了问题,「马斯洛需求模型」中人最基本的诉求都受到了挑战。 所以,《意外》中面对杀人犯,女主角坚持要将杀人犯进行审判、裁决后执行死刑,而《强者的力量》中落后的印第安部落在痛定思痛后,制定了规则——谁杀人,大家就杀他,开始形成了法律的雏形。记得有句话叫做:「比触犯法律更可怕的是,代替法律」,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则,在法则的环境中人才能有真正的「自由」,这一点非常明确。 《野性的呼唤》是当中唯一的中篇,大概占了全书的1/4,该篇的主角不是人,而是狗,这也是不止一次拍成电影的著作。内容跌宕起伏、爱恨交织、笑泪共尝,令人感到有趣的是,这只狗,是这14部故事中,形象最丰满、来路最清晰、刻画最深刻、遭遇最离奇、个性最完整的「主人翁」! 它的机智、它的上进、它的霸气、它的坚韧、它的力量、它的情绪、它的爱恋、它的忠诚、它的复仇、它的野性……简直堪比任何一部小说中令人喜爱与动容的「英雄人物」,大多看完这本书的人,我想百分之九十的读者,都会把这只狗指定为自己最喜欢的「主角」,我甚至分辨不出哪些内容是作者高度拟人化,哪些却又是一只优秀的狗本来就可以具备的素质,从而造成,前面的情节都觉得像真实发生的事情,反而最后它归于狼群、归于野性、归于动物的社会,觉得是作者过于美好的愿望……当然,这也是读者们愿意看到的美好结局……

◆摘抄 野性的呼唤 北方的奥德赛[11] 「可是,基德,」普林斯坚决地说,「这是谋杀呀!」「嘘!」马尔穆特·基德命令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的智慧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公道标准。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上来,而且也不能由我们判断。」 这个装著亮晶晶黄金的口袋,既是他生活里的主要乐趣,也是致命的毒药。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著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著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著或是做梦,他都在等著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舔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著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著。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著,他的手无力地掐著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著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著了。 文明的作用就在于强迫环境服从人类的规律,直到它变得跟机器一样听话。麻烦标注(黄色)-位置1988正确的行为就等于守法。她看不出还有什么更正确的路。她认为汉斯这种把执法权揽到自己手里的行为,并不比邓宁干的事来得正当。用错误来对待错误是不对的,现在,要惩罚邓宁,只有一个办法,应当按照社会上的规定,依法处置。最后,汉斯终于给说服了。 强者的力量 标注(黄色)-位置3119我们说,为了使整个部落有力量,我们绝不能彼此打架,我们定出了一条法律,如果谁杀死了人,全部落的人就要把谁杀死。同时,我们又订了一条法律,凡是抢别人老婆的人,也要被全部落杀死。我们又说,不论哪一个力气大的人,只要他敢凭著力气大来伤害本部落里的弟兄,我们就要杀死他,让他不能再仗著力气来伤人。因为,标注(黄色)-位置3126于是,我们就在他的树下杀死了他,把他的尸首吊在树枝上示众,让大家知道法律比任何人都有力量。因为我们就是法律,它代表我们全体,所以没有人会比法律更强大。」 一块牛排 标注(黄色)-位置3590他觉得人很衰弱,身上处处酸疼,那些打碎了的指节也很疼,它们在警告他,即使他找到了一种粗活儿,也要等一个星期,他才能握得住一把锄头或者铲子。饿得心口悸动的感觉使他要呕吐。悲惨的心情压倒了他,他眼睛里涌出了不常有的泪水,他用手蒙住脸,一面哭,一面想起了很久之前那天晚上,他对待斯托什尔·比尔的情形。可怜的老斯托什尔·比尔!现在他才明白了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痛哭。 标注(黄色)-[一]进入荒野>位置3706他被人打败了(他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没有被人打垮。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753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野性的呼唤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767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31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51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 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著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著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著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著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著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 标注(黄色)-[二]棍棒与犬牙法则>位置3861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文明丧失的彻底性。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胃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58这位赶车夫每个晚上在晚饭以后都为巴克按摩半小时的脚,而且还牺牲他自己的鹿皮鞋的面,为巴克做了四只皮鞋。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83谁当领头狗,会不可避免地爆发一场冲突。巴克想得到这个地位。他想得到它,那是因为他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他的心中紧紧攥著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使狗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并吸引著他们背著挽具愉快地死去,如果他们一旦被剥夺了这种劳作,他们会心痛欲裂。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3997对巴克而言,公正已成了一种被忘却的代码,于是他也扑向丝毛犬。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45这种狂喜,这种对生的健忘,出现在艺术家的身上,是他忘情于一片火海,不能自已的时候;它出现在士兵的身上,是他在尸体遍地的战场上杀红了眼,不愿表现丝毫宽恕的时候;它出现在巴克身上,是他带领狗群,发出老狼般的嚎叫,拚命追赶活的食物,而那活物敏捷地在他前面逃跑,穿梭于月光下的时候。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84他没有希望了。巴克是无情的。慈悲这东西是为更文雅的地方所准备的。 标注(黄色)-[三]原始兽性的支配>位置4089巴克站在一旁观望,他是胜利的斗士,这个有支配力的原始野兽不仅进行了杀戮,而且从杀戮中获得了快乐。 标注(黄色)-[四]谁主支配权>位置4207伙伴们谈论说,狗会因被剥夺干置他于死地的活儿的权利而伤心欲绝,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经历的事儿,有的狗年老体弱,干不动活了,或者受了伤,不能干活的,但他们的死因却是因为被剥夺了干活的权利。因此,他们认为,既然戴夫也快要死了,让他在工作中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地死去,便是一种仁慈。于是,他们又给他套上了挽绳,虽然他体内的伤痛尖厉地刺激著他,他不止一次禁不住大叫起来,但是他还是像先前一样,骄傲地拉著雪橇。他好几次倒下被拖著走,有一次,他让雪橇车撞上了,从此以后,他的一条后腿走起来便一瘸一瘸的。 标注(黄色)-[六]为了一个人的爱>位置4455巴克知道,没有比这粗暴的相拥以及低声的咒骂更快乐的事了,每一次前后来回地摇晃,他都觉得他的心好像都快从他的体内蹦出来了,他沉浸在销魂般的极大的快乐之中。当放开时,他的脚跳著站了起来,他的嘴在笑,眼睛里闪著动人的目光,他的喉咙在颤抖,含著没有发出的声音,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约翰·桑顿不无敬意地喊道:「我的天啊!你几乎能开口说话了!」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28他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他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生存,并耀武扬威地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35他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他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他成为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 标注(黄色)-[七]呼唤在回响>位置4778暮色降临时,老雄驼鹿站在那儿,眼睛注视著他的伙伴们——那些他熟悉的雌驼鹿,那些他生养的小驼鹿,那些他驯服的雄驼鹿——而他们摇摇晃晃地飞速向前,穿越逐渐暗淡的光线,于是老雄驼鹿低下了头。他无法跟上去,因为没有等到他的鼻子向上跃动,冷酷无情的犬牙就威胁著他,不放他走。他的体重有半吨还要加上三百磅;在他漫长而强壮的一生中,充满了战斗与争斗,而最后他却在一只头都没有高过他膝关节的畜生的牙齿边,面对死亡。朱江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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