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电子报作者: 王己由╱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2年1月6日 上午5:30

中国时报【王己由╱台北报导】

攸关卡债族重生的「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修正案,将从今日生效施行,在放宽债务人声请更生与清算免责条件下,

过去依奢侈浪费等规定,被驳回免责得清偿的案例,可在两年内重新向法院声请裁定免责,以期可以不必清偿债务,

寻求重生机会。

另外债务协商身分,债务人除该向最大债权银行协商外,也可选择由法院或乡镇市区调解委员会声请债务协商,

新修正规定,预计有八十万卡债族受惠。

根据司法院的统计,消债条例施行三年多来,共有一千八百多件声请免责被驳回的案例。依今年生效的消债条例修正案,

这些先前被驳回免责声请的消债案件,在法律赋与可溯既往下,未来两年,都可向全国各地方法院再次提出声请



征信社选女人征信社
征信社讲师苏养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