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五五开的股份,对方是法人兼股东。因为她承接私单导致公司入不敷出,被我发现后就没有再经营公司了,当初说好的把公司注销了。可是她却拿著资料一直不去注销,因为最近已经有她全权办理的业务出问题了,现在我很怕有后续其他问题想要尽快注销,她却一直不去也不愿意把公司资料给我,我该怎么办?是走法律途径吗?


程序上公司需要解散之后再注销,公司解散需要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你们五五开的股份,对方不肯解散的话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如果公司章程也没有约定公司解散的期限或者事由,那么你只能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经营中有违法问题向工商等部门举报,如果有查证属实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事由,那么公司自然就要注销了。


没办法,管理权在法人手中,哪怕是注销也必须经过他的签字,哪怕你拿到资料你也不能做什么的。其次,其实你不必注销公司,你只要退出来就行了,把股权全转让给他就行。法人想经营就让他经营吧。


没有基本法律常识还敢搞公司。

可起诉另一股东,股东身份也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走法律途径吧!最简单的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走法律途径申请注销


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如果有查证属实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事由,那么公司自然就要注销了。

你是在哪个地区呢?


这种情况下,实在沟通不了!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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