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明政府可向任何人士追讨调查所引起的开支

沙中线红磡站工程被揭发出现问题,特首林郑月娥去年7月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政府行政署回复立法会议员的财政预算案书面问题时,指截至今年2月底,调查委员会运作开支约3550万元,当中包括为委员会委聘代表律师,费用为1930万元。

沙中线红磡站工程被揭发出现问题,特首林郑月娥去年7月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资料图片

行政署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调查委员会运作开支约为3550万元,当中包括委员会主席夏正民和委员Peter Hansford的酬金约180万元、委员会秘书处的员工薪酬约700万元,以及为调查委员会委聘代表大律师及代表律师的费用约1930万元。调查委员会在2019至2020年度的开支将视乎如何调查、聆讯次数及传召证人人数而定,现阶段未有相关估算。

而被问及会否考虑要求港铁承担部分或全数开支,行政署回应称,调查委员会是按《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条例订明调查费用须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而条例没有订明政府可向任何人士追讨调查所引起的开支,亦没有赋予调查委员会权力要求任何人士支付有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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