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林郁平╱台北报导】

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林俊佑带2刑警到幼儿园「侦讯」幼童,被喻为「王朝马汉」的2员警,昨遭缓起诉、记小过处分。警界不平表示,小警察哪敢不听检座,尤其《调度司法警察条例》,让非属侦查犯罪或无法源依据的事,检方都可调度警察,甚至评定功奖,才会连休假都不敢拒绝不去。

刑事局指出,立委已将《调度司法警察条例》与《法官法》列为下会期提案重点,检讨如何规范检察官与警察联系SOP等,并要警政署要求员警谨守办案流程,但警界认为该条例1945年制定迄今,不合时宜且悖离现实,早该直接废了,回归刑事诉讼法规定。

基层员警说,移送案件、报验都得配合检方时间,更别说报请指挥或声请搜索票等,稍有疏漏被罚站是常有的事,尤其专案期间,要检方指挥或声押才能算绩效,所以被「刁难」、冷回「我为何要配合你」,是家常便饭。

为打好关系,过去吃饭应酬是必要,充当司机不在话下,现在检察官多,年轻员警也不太吃这套,检察官不配合,那就不要办案,急的反而是长官,但老派刑事伯懂得「眉角」,加上乡下检察官就几位,谁敢不从。

按法律规定,检方指挥应发指挥书,情况急迫也应通知司法警察的长官,但地方县市常因SOP不严谨,加上警察法规定,检察官可认为刑警废弛职务,就惩处员警长官,都让基层员警不敢不听令。

员警说,依调度司法警察条例,警察须完全听命行事,法院、地检署常以法警不足,要求负责解送的警察继续戒护,或协助与侦查无关的勤业务,交办事项多又杂,让基层叫苦连天。

连防逃、值庭看守、戒护等非属法律明定事项,检院都引该条例要警方做。但侦查主体是检察官,警察想破案还要靠检察官职权行事,就算不满,只能往肚里吞,所以希望立委若要挺警察,就先把这条恶法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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