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设置的导盲砖设施,有助于视障者的路口辨别。(图/中央大学提供)

▲立法院初审通过「白手杖法案」,开车不让视障者先行最高罚7200元。(图/资料照/中央大学提供)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有鉴于视障者行动时,常有汽机车与自行车未礼让导致事故发生,或道路违规堆放障碍物而危及人身安全的状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立委王荣璋提出的修法草案,增订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的视障者,不让视障者先行,最高可处新台币72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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