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林区管理处以监控录影发现国有林地内,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图/花莲林管处提供,下同)

花莲林区管理处以监控录影发现国有林地内,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图/花莲林管处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花莲林区管理处于6月间监控录影发现寿丰乡溪南段池志道路范围国有林地内,即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遂会同花莲县环保局现勘,初步判断为营建废弃物,立即展开以图追人(车),并将搜证资料提供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九大队持续追查,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交由警方讯问后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并责成行为人限期清除恢复环境。

▲花莲林区管理处以监控录影发现国有林地内,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图/花莲林管处提供,下同)

国有林地面积辽阔,位处山区人烟稀少不易察觉,部分民众因环保意识低落贪图便利而心存侥幸,随意将垃圾或事业废弃物倾倒于荒僻的产业道路旁或山林中,不但造成污染,后续的清理费用也是全民买单。

有鉴于此,林管处为了有效防止破坏国土情事,扩大林地防护,除加强巡视频度,更广为应用科技器材监控国有林地,包括无人机及监视器设备搜证等,并邀检警林平台及应用民间发动在地社区、登山、环保团体结盟,召募森林监测调查志工,扩大国有林地监督网络,已成功举发多起违反乱倒垃圾案件,包括枫林步道、佐仓步道、池志道路等,呼吁民众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花莲林区管理处以监控录影发现国有林地内,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图/花莲林管处提供,下同)

于国有林地弃置垃圾废弃物等行为,系违反森林法第43条:森林区域内,不得擅自堆积废弃物或排放污染物之规定,违者可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之罚锾;另如涉违反废弃物清理法,依法将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废弃物清理及造林复育费用,亦需由行为人负担。

▲花莲林区管理处以监控录影发现国有林地内,两潭自行车道下边坡,遭人倾倒废弃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移送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图/花莲林管处提供,下同)

林管处表示,森林是全民的资产,保安林地内遭倾倒垃圾更是影响在地居民环境卫生、水源、景观及观光,需要大家共同来守护并勇于检举。

检举电话: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24小时免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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