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4月22日出席立法院两岸条例审查,上台接受立委质询。(图/记者屠惠刚摄)

▲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4月22日出席立法院两岸条例审查,接受立委质询。(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政录/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22日)审查两岸条例增订第5条之3条文草案,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备询时,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质疑绿营此时提出修法,以及近日蔡总统打郭的言论,根本是肆意抹红,「为民调乱扣帽子」。陈则强调,此举主要是捍卫台湾主权,并让我方代表出去谈判时,可以「抬头挺胸」。

适逢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抛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高雄市长韩国瑜赴陆访问,行政院3月28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之三修正草案」,规定两岸政治协商签署协议,应经国会双审议及人民公投,高门槛比照修宪,且主权国家地位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不得做为协议项目;时代力量党团亦提出自身版本,双双在今日于立院审议。

▲▼吴敦义、郭台铭、韩国瑜。(合成图/记者李毓康、季相儒摄)

▲蓝委不满政府法案的针对性,以及吴敦义、郭台铭、韩国瑜等被抹红。(合成图/记者李毓康、季相儒摄)

对此,黄昭顺在质询时指出,修法提出的背景是,韩国瑜到香港访问,「你们马上提出来,被认为是卡韩的」,甚至这两天看到蔡英文批评郭台铭的文字,事实上对民调跟两岸关系并没有帮助。

黄昭顺强调,国民党也是在捍卫台湾主权,「我们候选人站出来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这样来抹红呢」。她也提到,3月底台湾竞争力论坛学会与新时代智库的民调显示,有61.2%民众,认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有助于缓和两岸紧张情势。

▲▼立法委员黄昭顺。(图/记者陈政录摄)

▲立法委员黄昭顺。(图/记者陈政录摄)

立委林丽蝉说,针对两岸协商,朝野已经有「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甫送院会协商,政院却又提出高门槛的两岸条例修法「就是针对」。

林丽蝉进一步表示,根据修法草案,两岸是否为政治协商,是先由行政院认定后,才会送立法院审查,「乍看之下很严格,但却是欺骗」,认为政治协商认定应由反映民意的立法机关决定,而非行政院。

陈明通强调,修法强化两岸政治协商的监督机制,主要是面对今年1月2日中共「习五条」提出「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后,统战已经「兵临城下」,修法通过也能让我方代表进行两岸谈判时,能够抬头挺胸、捍卫国家主权。

针对「政治协商」定义先由政院认定时,陈明通指出,这本来就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最后还是要国会同意」。因此他不建议委员们作出包括针对或是打韩、控制意识形态等解读。

陈明通说,修法旨在确保中华民国主权及中华民国宪法中的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并不会完全关闭两岸未来交流、谈判的可能性,也确定国家主权是禁区,「碰都不能碰」,并告诉对岸「一国两制台湾方案」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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