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富裔」原为北投地区稀有的旅馆用地,兴建房屋分户售后租回作为投资标的,却遭住户提告广告不实,经法院审理,上柜建商富裔实业获判无罪。。(图/业者提供)

▲「汤富裔」建案推出时主打「售后租回」。(图为资料照/业者提供)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富裔实业2013年完售的北投「汤富裔」建案,以「户户有温泉」宣传,且售后回租保证报酬,但屋主后来发现根本无温泉可用,2016年、交屋第3年才要求撤销买卖契约,士林地院认为,建商明知即使从临地接温泉管线也违法,随时会被取缔停用,销售手法「欺罔不实」,判建商要退15名屋主共2亿多元购屋款,房子则同时移转登记还给建商。

富裔实业董事长祝文定、总经理洪耀坤、执行副总刘建文、专案经理侯胜凯等人在2016年间,曾因「汤富裔」案遭士林地检署起诉涉犯诈欺罪,但高院已在2018年间判祝等人无罪确定。

▲▼泡汤,温泉。(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台北市北投区有不少汤屋旅店。(图为资料照/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而在刑案进行期间,士林地院同步审理16名屋主另外提出的民事官司,屋主们指控,建商广告不实,让他们以为买到有温泉可用的房子,而且在交屋后,可回租给建商经营公寓式酒店。

但2年租约到期,屋主们回收房子发现,屋内没有温泉,过去酒店营业时,是从临地接管取用温泉,根本不合法,因此在2015年间,陆续寄出存证信函要求撤销买卖契约不成,上法院打官司请求建商返还价金。

富裔实业反驳,当初建案卖点是「2年包租年利率3.5%」,并非主打温泉住宅,也曾向承购户表明,经营酒店期间的温泉接管,不保证日后能继续使用,屋主们至少在2012年交屋时,就知道没有天然温泉,2016年才提告,已超过《民法》规定,发现后1年内撤销契约的除斥期间。

▲▼北投温泉公园(图/台北市政府提供)

▲法院认定建商明知办不到,却主打「户户有温泉」卖房,有欺罔不实的问题。(图为资料照/台北市政府提供)

法官则根据多名建案销售人员证词发现,建商只告诉销售人员,建案本身没有天然温泉,可从临地接管取用,但没有说过接管是违法的,随时可能遭停用,且建案的确是标榜「户户有温泉」,而屋主是在酒店租约期满拿回房子,才被建商告知,从未承诺有天然温泉,并未超过除斥期间。

判决指出,建商用「欺罔不实之方式」,使屋主误信有天然温泉而购买,虽然刑事判决诈欺无罪确定,但不拘束民事诉讼,经折抵租金、管理费后,判决13名屋主将名下房子抵押权涂销并移转给建商后,可分别拿回1142万到4905万元购屋款;另2户因已过户他人,不用还建商,只能拿回行情鉴定后的价差;总计建商共要还给15名屋主2亿850万余元;另有1名屋主因确实已知房子没有温泉,求偿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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