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被告中占大多数是学生。

周日(28日)中西区游行后,警方共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动罪,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众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同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均不可离港,居住在指定地址,须遵守宵禁令,及一星期一次到警署报到。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指由于被告人数众多,现暂定案件均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但稍后时间有机会转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市民高呼口号声援被捕人士

27岁任市场推广分析员的陆映慧则表示想到日本观赏音乐会,申请一次性离港,惟其申请被拒。

而任职发型师徐庆均,因下班时间较迟,申请将宵禁令推迟半小时生效,即晚上12时30分至早上6时不可外出,裁判官准其申请。

另外22岁罗万泳于保良局儿童之家任福利工作,但由于须要上夜班,若要调更只能离职,因而反对宵禁令,最终裁判客准豁免于上班日子遵守宵禁令。而在机场工作的23岁被告蔡宝如,同因要上夜班而反对宵禁令,但由于可作调更安排,最终不反对遵守宵禁令。

东区法院门外有大批市民声援。

24名被告共16男8女,包括张智麟(21岁)、学生陈梓康(28岁)、学生钟泓洋(20岁)、理发师徐庆钧(20岁)、陈希隽(24岁)、学生崔耀明(21岁)、售货员林少锋(24岁)、技术员蔡泽新(40岁)、学生杨智升(20岁)、文员林胜如(19岁)、学生黄颂恩(22岁)、文员黄锦珊(20岁)、学生李少康(21岁)、周锦涛(18岁)、黄飞鸿(19岁)、简健煌(24岁)、学生张嘉聪(20岁)、文员谭诗妙(23岁)、罗万泳(22岁)、蔡宝如(23岁)、文员谭伊婷(25岁)、陆映慧(27岁)、学生黄柏贤(21岁)及文员莫卓焯(33岁)。

44名被告今早陆续抵达法院。

另外同被控暴动罪11男6女共17名被告,控罪指众人于本年7月28日在上环干诺道中及文华里交界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30岁廖颂贤报称任职飞机师。

较早时间仍然留院的中大学生崔耀明约于12时到庭,他同意以1000现保释金外出候讯,并愿意遵守其他同类如宵禁令、不可离港等保释条件。若8月到中大宿舍居住会通知警方。

大批传媒在法院外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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