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勘查中和南山段危老建筑进行拆除作业。(图/翻摄自脸书)

▲中和南山段危老建筑进行拆除作业。(图/翻摄自脸书)

记者黄靖惠/综合报导

为了鼓励老旧危险建筑重建,政府修订危老条款容积奖励达40%,其中10%时程奖励容积至明年5月截止,近期不动产界大老陆续呼吁「应再延长3年」,不过今天营建署表示,为鼓励所有权人更积极整合,目前并未考量修法延长。

「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有法定容积奖励30%、放宽高度限制及住宅区建蔽率、提供重建期间地价税及改建后房屋税减免3大诱因,另外为了吸引民众积极参与,另祭「时程奖励」方案到明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计划申请者,再有额外增加10%法定容积奖励,换句话说,就是提高容积奖励上限到40%。

但危老重建须取得100%土地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且得耗费时间进行住户沟通与意见整合,因而许多建商为了想吃下这块大饼,加紧脚步整合土地,频频呼吁政府应该延长,不过今天营建署却回应表示,目前并未考量修法延长。

营建署都市更新组长王武聪说明,当初为了鼓励民众积极改建危险老旧建物,所以多订定10%时程奖励,如今如果延长则会失去当初奖励美意。

营建署强调,目前距危老条例时程奖励截止尚有11月,且依危老条例规定,民众于期限前将重建计划挂件申请,即可额外享有该10%容积奖励,纵使期限过后,也仍有最高基准容积30%奖励。

王武聪说明,危险老旧房屋是用危老条例改建,相较于都更条例来得更简单、快速且拥有一样的奖励容积,平均每月有20多件核准案,如果是为了等合并邻地并非危老条例主要协助重建对象,建议可改依都市更新条例规定办理。

他也举例,北市虽然危老重建因修法问题起步较慢,但申请件数并未比较少,截至今年5月,北市核准16件、台中14件、新北市6件为六都申请最多3个县市。

不论危老或都更均可达到改善居住安全与环境目的,所有权人应综合评估个案整合情形、规模大小、时间成本、费用负担及奖助项目等因素决定。

营建署呼吁,民众如对自家建筑安全有疑虑时,仍应先办理耐震初步评估。内政部已于昨日部务会议通过,今年将原有每件补助费用6000元至8000元提高为1万2千元至1万5千元,降低民众经济负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