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是承审林克颖案法官的判决理由

昨晚第一时间看到了林克颖的判决下来第一时间觉得非常欣慰,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件事情对我国的司法人员的士气是一个重大的影响,为什么呢? 我们每天都看到欧洲人权公约、国际人权委员会对我国司法指导和法官们的多次引用。而我们台湾的司法判决到底能不能获得这些重视人权国家承认呢?首先为了表示我对这次的判决的尊重我先说明一下,这次是爱丁堡法院的判决所以从头到尾都是苏格兰这个国家在审理林克颖案子,英国是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甚且苏格兰还要在今年九月举办独立的公投,所以各位如果要人家不要搞混我们跟大陆的话那我们也不要把人家跟英国搞混喔。

胜诉的理由请参阅各报新闻这边就不赘述,我看到的是苏格兰法院显然对这次的案子非常重视。从一开始的准备程序到之后的言词辩论,法院审理案子一般来说开个两三次言词辩论就差不多了而这次总共开了17次言词辩论请双方述说已见并且多次跟台湾的证人开视讯会议,其重视的程度确实超越了一般民刑事的审理流程,而承办刑事案件的检察官David Dickson去年底和今年二月也来台走访法务部、司法部并访问了交通大学教授林志洁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及规定并请林在法院上做证人,据报载林志洁总共回答了超过40个问题对方并做成了三十几页的报告对其检察官办案的态度深感佩服,我认为苏格兰司法单位在这次的林克颖案子也了解到我们台湾的司法制度确实有与日俱进,对于人权的重视不下于西方诸国。不要小看这次的判决,尊重台湾法院的判决就是重视台湾的司法主权,尊重台湾的司法主权就是承认我们台湾是个独立的主权,好啦可能没那么夸张但是对于台湾人民在国际间的自尊心建立确实是很大的帮助。

从这次判决的端倪也可以看出我国驻英代表处的走马奔波,我国检察官刘文婷等司法人员不辞辛劳经常越洋电话连线不中断的积极寻求司法互助的精神和办案态度在在的都显示对台湾的未来是一件正面的发展,期许正面的社会事情带给我们能量,让我们出国面对国际人士更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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