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谢谢各位的邀请!

费尽眼力,总算把图片上的内容看情况了,大致讲的是江苏一男子因六年前透支6毛钱忘记还,如今却被银行逼著还9267.2元,(其中消费透支0.6元,逾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74.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我想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如果在不了解银行的信用的卡对逾期、坏账的处理的情况下,肯定也又要破口大骂无良黑心银行,中国第一大毒瘤!但其实我看到这里我更想破口大骂的是这些无良媒体,为追求流量不择手段编制虚假信息,误导大众。

当然我这一说,估计又有人要说我是银托了,我对这类人的看法就是,他没得反驳就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接著误导大众,下面我给大家来说说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的计息以及处理方式,通过分析来逐条接伪该新闻,本文以建设银行的信用卡为例。

一、逾期未还的计息及滞纳金等收费:

1、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未能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本行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日利率上限为万分之五、下限为万分之五的0.7倍(折合年利率上限为18.25%、下限为18.25%的0.7倍),并按月计收复利。如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动,按其规定执行。【来源:建设银行官方网站】

假设该男子逾期0.6元,6年(即72个月),建设银行以最高的年利率18.25%(折合月利率1.521%,因为是按月计收复利,所以此处这算为月利率)计算

那么0.6元,72个月的利息为:0.6元*(1.521%^72)=1.18元,看清楚是1.18元,而不是模糊纸张中的逾期利息1561.72元。

2、持卡人截至到期还款日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本行每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最低5元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另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违约金即滞纳金,因此该男士只有0.6元未还,0.6元*5%=0.03元,低于5元,故取最低5元人民币,因此滞纳金为5元钱;再算滞纳金的利息费用(2016年4月1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卡现有利率定价标准、免息期、相关收费等现有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下限管理,取消滞纳金,改为收协议约定违约金等,取消超限费,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滞纳金改为违约金的好处是不用再计收复利,此处暂且算尚未取消。

5元,72个月的利息为:5元*(1.521%^72)=9.82元,所以滞纳金最终的金额为:5元+9.82元=14.82元。

3、超限费:超限费就是超过信用额度用卡,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5%按月收取,按账户每月收取一次,最低收费为人民币5元或美元1元或港币5元或欧元1元。(目前超限费用国家也取消了,建行官网上已经没有这个费用的说明了,超限费用以前主要是收取那些临时提额的人的费用)

该男士的信用卡额度不可能只有0.6元,因此根本不会产生所谓的超限费用

4、最后在来说年费,不同卡片年费收取标准不一样(如下图),不过该男士6年前既然为大学生,那么就基本不可能是白金卡、金卡客户,取普通卡为准,一年80元。

6年的年费及利息为:80*(1+1.521)%^60+80*(1+1.521)%^48+80*(1+1.521)%^36+80*(1+1.521)%^24+80*(1+1.521)%^12+80*(1+1.521)%^0=197.9+165.11+137.75+114.93+95.89+80=791.58元

信用卡年费,如果没有任何消费是不计收复利及滞纳金的,因为是第二年产生新的年费,所以第一个次方取60个月,少了一年。

通过以上分析:即使真的6年后催收,该男士最多需要交纳的费用为:808.18元,其中消费透支0.6元,逾期利息1.18元,滞纳金14.82元,超限费0元,年费791.58元),但该事件是不可能事件,为什么请看我第5点说明。

5、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理方式

(1)每个在银行工作过的客户经理应该清楚,只要客户欠款,你的营销系统会提示,客户经理进行催收,正常情况下,只要你电话能保持接通,银行不会立马起诉你,一般电话接不通的3个月后至半年会起诉,电话畅通能协调解决的话,银行不会起诉,毕竟能减少不良,但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可能半年或一年后才起诉,这里各个银行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2)银行起诉也有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律师费用等等,因此对于小额的不良,一般把你纳入征信黑名单后,直接核销掉,而不会去起诉,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才会进行起诉。所以说这个0.6元保持6年,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银行的报表每年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不良,不会一直挂账你0.6元;且当确认回收无望后,会停止计息及年费收取这些,所以也不可能一笔0.6元的钱,一直挂账计提,而客户经理没关注,财务部的会计人员也没人反映该问题。

总结:1、以我的工作经历来说,以上事件基本属于虚假事件,不排除个别媒体为吸引流量杜撰的新闻;希望每个网友看到消息后能有自我的判断,不轻易被带节奏,很多事件真假,其实通过可以找到的资料分析我们都能判断出真假,也希望个别媒体保持好操守,中国银行业被黑成这样,媒体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希望通过以上说明,几位邀请者对该问题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有空我将一一回复。


我的回答可能不近人情,不人性化,可能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但要从事实出发,就事论事,矛盾起多以法律断公正,以法律的角度去评论,公平公正,可能不合理。

就男子六年前欠银行信用卡0.6元,现在银行逼债让连本带利还近万元的事。从我理解的角度去阐述一下本人的观点:

一、银行为啥发行信用卡,信用卡的功能是啥,大家都应该比较了解吧!

在你申请信用卡时,银行都会让你填一张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里有信用卡的领用合约,告知客户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客户的责任义务,信用卡使用规则,注意事项,逾期的计息规则后果等,在最后签名处有必须本人亲笔抄写的一段警示话。这样的申请即便银行是霸王条款,那也是当事人亲笔签了字的,既然同意了信用卡的各项合约,就要去遵循,去履行。

法律是采用证据的这样的申请合约银行是作为档案进行专门保管的,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的感觉在这里淋淋尽致。

二、信用卡与借款类似,更有不同区别。信用卡就是让人们先消费后还款,有免息期的借款,超过免息期就会收取高贵的费用和利息进行惩罚,以促使人们遵守信用。

三、信用卡逾期未还部分角分都要计算利息,而且信用卡的利息是日息万分之五,比普通借款利息高很多,还有其他多项处罚性费用。

借记卡作为存款卡利息是少的可怜,计息规定是元以上计算利息,元以下的角分是不计算利息的。

为啥信用卡适用的计算利率那么高,处罚项目那多。客户只要按照银行的制度规定用信用卡,在约定期限内是免费、免息,也就是白用银行的钱。只要按规定使用信用卡银行是收不到客户的任何好处的,也可以这么理解高额处罚是银行让你遵守信用,违规就要接受高处罚。银行的收入就只有客户去刷卡消费时收取收单机构的钱了。

四、申请信用卡时填写了个人的联系电话和常住地址、单位联系地址。这些信息是银行为第一时间给你发送信用卡交易和账单简讯,常住地址或单位地址是接受银行信用卡账单的。六年了这位客户就没收到过银行的账单简讯吗?没有收到过银行寄送的信用卡账单信件吗?银行是每个月定期推送简讯账单,和邮寄信件账单的。

也有可能这位客户变更了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客户变更了这些常用信息不给银行申请变更,银行是无法知晓的。银行还是会定期向客户原来的联系地址信息发送或寄送账单。

五、银行也有过错,六年了银行就没有打电话直接联系持卡人,平日客户大额消费后客服电话随后就打给客户办理分期业务,或者让客户购买收藏品。联系不到本人,申卡时还填有朋友或亲属的联系电话,单位电话。通过这些电话银行真的就联系不到持卡人吗?这些联系方式都联系不到,银行诉讼法院应该是无过错吧!

经过名人、媒体的多次曝光信用卡收费不合理,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协调,信用卡规则有了大的调整,调整规则各银行有自己的制定权,客户能给银行搞价格,办理信用卡要看好银行的优惠条件,才能给自己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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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这是信用卡,办理是有一定条件的。它不是我们平常用的人人都可以拿个身份证就轻松办理的储蓄卡。两者的相关利息等等条例自然也是不同的。我们不要混为一谈。

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平常所用的储蓄卡。银行都会定期发送简讯通知的,也可自行查询。当然了,比如储蓄卡,你如果不办理简讯通知业务,那么你只能通过网上银行自行查询。而如果你办卡时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办理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那你只能去柜台或者取款机查询账号相关信息。

而此事件最终演变成这样,归根结底主要还是用户的粗心大意所致。银行固然有一定责任,但是用户是占主要责任的。因信用卡透支,银行智能系统自然会按照惯例进行简讯通知提醒。平常用户也可以自己去手机客户端等方式进行查询确认。而很显然这个用户平常没有查询,也有可能在信用卡透支之后更换了手机卡,导致收不到银行简讯通知提醒。

而上面说银行有一定责任就是在这个环节上。也就是说,用户在办理信用卡手续时,会让填写亲戚朋友的电话。一旦用户更换手机号,那么银行可以联系用户亲戚朋友进行督促提醒。

信用卡透支的利息处罚等等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执行的,也是被监督的。所以不需要过多质疑和讨论。也没有意义。因相关制度一直在随著发展而完善中。所以重点是责任占比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用户因粗心大意而没有按时还款结清,也没有主观责任意识去主动销户之类的行为表现,本身就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这点毋庸置疑。关键在于具体责任占比问题。也即银行有没有次要责任的问题。

如果用户透支之后没有更换手机号,那么银行就没有责任或者说占比很少。而如果用户透支之后更换了手机号,那么银行如果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联系用户的话,则有一定责任。

这个问题会对法院判决和双方协商的用户最终赔偿数额的相关事宜有一定影响。也即对最终判决结果的偿还数额有一定影响。


银行每年会产生呆帐,死帐,想必不在少数,银行是否会主动寻找储户,把死帐变活。那是不可能的。既使因储户过世,家人要想把银行的钱变现,不折腾你七窍生烟,最后还要媒体曝光,才能如愿。如果银行口口声声按章办事,那发生呆帐的储户就没有合约吗?

6角钱,现在一个小笼包就要1元钱,6年时间,银行的计算方式竟要近1万元,还说不是霸王条款。我在银行做过理财产品,也签过合约,密密码码几页纸,有几个储户有时间看完,一般都是按照银行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签名。而银行就利用储户的信任,为以后打官司留下了伏笔。

再说,银行又不是独家经营,正因为储户对此家银行的好感,才会有选择的去存款,银行岂不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这家银行确实不诚实,还在振振有词,要是曝光了,有没有储户再踏进门槛,群众的肚里也有一杆秤。

这银行的负责人脑子也进水了,还要打官司,官司赢了又怎样,失去的是诚实。那当事人如果咽不下这口气,把你大名再曝一曝,看网友怎么喷你。


店大欺客!想对银行说「爱你」真的很难!

简单了解下,江苏一男子因六年前透支6毛钱忘记还,如今却被银行逼著还九千多元。

1). 这名男子在大学时候就用信用卡透支了,其中的6毛钱,当时忘记还这了。但我想任何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拖欠6毛钱!所以这是一时忘记惹下祸事!

2). 如今六年后,银行突然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其连本带利归还9267.2元,这里面包括消费透支0.6元,逾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74.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

3). 简单算了下,利息2600倍!滞纳金12600倍!还有不知道谁规定的超限费是什么鬼?0.6元忘了还惹了这么多骚!!

4). 还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了。就为0.6元,逼成近万!银行从来不怕事大,这样整,百姓会被逼的家破人亡的!!如果不小心欠是6块钱,真的不敢想!拆家补么?

规则的极大不合理。

换位思考!如果6年前,不小心在信用卡里存入0.6元,现在会怎么样?

信用卡年费:假设年费100元。第一年还没结束就开始倒欠银行了。后面还是欠一屁股账,滚雪球一样!如果你没注意,完了!所以这是一个陷进!希望大家务必小心这个大坑!!

银行卡管理费: 现在大部分的银行卡管理费12元/年,而银行利息一年才3.5%左右,也就是说,你存银行0.6元,第一个季度没有结束,钱就扣完了。如果你存的多,但有没有达到免管理费的,恭喜你,只要卡上有钱,银行会一直默默的扣钱!项羽表示自叹不如?

善意提醒!信用卡有时候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老实芭蕉的人,都是正常的使用信用卡,也很少出现恶意拖欠或者不还的情况,只是遗忘了,你们就当成中奖?一个我们的漏洞使劲的坑?请不要如此无耻!好么??谢谢

另外,银行是否可以提前给大家提醒下,欠0.6元,6块钱的时候,为何不提醒?6年后让你补上万,这样的套路真的太狠了。老百姓吃不消的。在当下这个赚钱容易花钱难的时候,银行能否本著相对公正公平的提醒?我们不是猪,需要养肥了才宰杀!我们是人!

『』悲惨『』案例!

让我想起了之前深圳的一哥们,信用卡拖欠3万,3年未还,直接被追要34万。三年11倍!太狠了!!可是法院为何判银行败诉么?因为银行的有些条款没有法律依据啊!最后这哥们只是还了本金加一点利息!

还有一老太,拿著53年前的银行存单5万(相当于当时5元购买力),几十年后才拿到50元。最后,气愤不过的老太把银行给砸了!但我们绝对不可以学习老太的行为,违法的事我们不做!!

好讽刺啊。一正一邪,高下立判!

银行也就是纸老虎,自己订的规矩,不受法律保护的。就像离柜概不负责,还不是笑话?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欺负不懂的人可以,只要认真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银行也无话可说!

最后

对我们自己而言。避免恶意和不法使用信用卡是我们应做的应尽之事。

但银行你如果一如既往如此霸道, 良善不分,使劲挖坑,我们只能忍痛割之!

我们真的苦!遵守著你们的规则的同时,却不知何时又掉进了你们的陷进!

但是不要怕,遇到这样的事,找法院!他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我们离不开银行,但你让我们如何去「爱」你!


六毛线银行可以衍生出天价的利息,算算可真吓人。可你的钱存银行,活期啊,几乎是没利息的,可以忽略不计的。

讲一件真实的事情:家里人企业工作退休有一帐户银行要求里面至少有300元以上的金额才能保证不收年费,企业要求保留有时发点什么奖金之类的。过了大概八年,当初这存折里的400多元,利息是0.5元,怎么算的完全不知道,和这信用卡透支可能不是一回事,但个人和银行,完全是不对等的两个个体,怎么算,他们说了算。

还有一件事,也要吐槽一下。一个同事,信用卡在本人没授权的情况下,被银行擅自由金卡升级为白金卡,并通知本人缴纳800元的费用,并承诺达到了消费金额再退还。这真是先斩后奏。

虽然最后在本人的坚持下,银行只得作罢,但对银行这类作法很不以为然,店大欺客不是这样欺法,好夕也要顾点颜面。


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新闻,故意隐瞒关键事实,目的就是为了黑银行。

诺,有人现在在银行只有三分钱的贷款,但却欠银行一百多万利息。你们信不信这个事。告诉大家,这是真的。因为这人当时在银行借款两千多万还不了,银行再三追收,本金算是收回了,不过本金也还剩三分,剩一百多万利息一直没有归还。如果不知道这人曾经欠贷款两千万几年不还,大家是不是相信三分钱的贷款导致一百多万的利息!


银行是以存款、贷款、电汇、储蓄等业务,其主要的业务范围有以付低价的利息吸收公众存款、以高额利息发放贷款,所以如果有办理信用卡,还款时宁可多还也不能少还,哪怕你欠里面一分钱,长年累月经过利滚利那数目还是很可观的。对于银行的做法我认为银行知道某人有欠款应该简讯提醒或者打电话提醒,不要等人家钱利息越滚越大再提醒,而作为借贷人,应该自觉还款,不要抱著侥幸心理,否则得不偿失


首先说明一下,银行一直是这么黑,但是这条新闻有造假可能性。我自己就欠过信用卡的钱,2009透支3000元,到今年2018年初,银行起诉才还了,共连本代息12700多。所以我才说这个新闻有造假可能性。当然每个银行是不是一样,我不是太懂,不过6毛要还一万,这个就太夸张了


不可能的事情 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三年前 三年前我村的杨大伯就因为欠了黄叔叔的钱才发生这种事 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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