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謝謝各位的邀請!

費盡眼力,總算把圖片上的內容看情況了,大致講的是江蘇一男子因六年前透支6毛錢忘記還,如今卻被銀行逼著還9267.2元,(其中消費透支0.6元,逾期利息1561.72元,滯納金7574.94元,超限費7.03元,年費150元),我想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如果在不瞭解銀行的信用的卡對逾期、壞賬的處理的情況下,肯定也又要破口大罵無良黑心銀行,中國第一大毒瘤!但其實我看到這裡我更想破口大罵的是這些無良媒體,為追求流量不擇手段編製虛假信息,誤導大眾。

當然我這一說,估計又有人要說我是銀託了,我對這類人的看法就是,他沒得反駁就只能以這種方式來接著誤導大眾,下面我給大家來說說銀行對於信用卡逾期的計息以及處理方式,通過分析來逐條接偽該新聞,本文以建設銀行的信用卡為例。

一、逾期未還的計息及滯納金等收費:

1、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含)前未能償還全部應還款額的,本行從銀行記賬日開始計算利息,日利率上限為萬分之五、下限為萬分之五的0.7倍(摺合年利率上限為18.25%、下限為18.25%的0.7倍),並按月計收複利。如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動,按其規定執行。【來源:建設銀行官方網站】

假設該男子逾期0.6元,6年(即72個月),建設銀行以最高的年利率18.25%(摺合月利率1.521%,因為是按月計收複利,所以此處這算為月利率)計算

那麼0.6元,72個月的利息為:0.6元*(1.521%^72)=1.18元,看清楚是1.18元,而不是模糊紙張中的逾期利息1561.72元。

2、持卡人截至到期還款日未還款或還款金額不足最低還款額時,本行每次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還款違約金,最低5元或1美元或1歐元,幣種與相應的最低還款額相同。另有協議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違約金即滯納金,因此該男士只有0.6元未還,0.6元*5%=0.03元,低於5元,故取最低5元人民幣,因此滯納金為5元錢;再算滯納金的利息費用(2016年4月15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信用卡現有利率定價標準、免息期、相關收費等現有政策進行調整。新政策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下限管理,取消滯納金,改為收協議約定違約金等,取消超限費,政策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滯納金改為違約金的好處是不用再計收複利,此處暫且算尚未取消。

5元,72個月的利息為:5元*(1.521%^72)=9.82元,所以滯納金最終的金額為:5元+9.82元=14.82元。

3、超限費:超限費就是超過信用額度用卡,對超過信用額度部分5%按月收取,按賬戶每月收取一次,最低收費為人民幣5元或美元1元或港幣5元或歐元1元。(目前超限費用國家也取消了,建行官網上已經沒有這個費用的說明瞭,超限費用以前主要是收取那些臨時提額的人的費用)

該男士的信用卡額度不可能只有0.6元,因此根本不會產生所謂的超限費用

4、最後在來說年費,不同卡片年費收取標準不一樣(如下圖),不過該男士6年前既然為大學生,那麼就基本不可能是白金卡、金卡客戶,取普通卡為準,一年80元。

6年的年費及利息為:80*(1+1.521)%^60+80*(1+1.521)%^48+80*(1+1.521)%^36+80*(1+1.521)%^24+80*(1+1.521)%^12+80*(1+1.521)%^0=197.9+165.11+137.75+114.93+95.89+80=791.58元

信用卡年費,如果沒有任何消費是不計收複利及滯納金的,因為是第二年產生新的年費,所以第一個次方取60個月,少了一年。

通過以上分析:即使真的6年後催收,該男士最多需要交納的費用為:808.18元,其中消費透支0.6元,逾期利息1.18元,滯納金14.82元,超限費0元,年費791.58元),但該事件是不可能事件,為什麼請看我第5點說明。

5、銀行對於不良貸款的處理方式

(1)每個在銀行工作過的客戶經理應該清楚,只要客戶欠款,你的營銷系統會提示,客戶經理進行催收,正常情況下,只要你電話能保持接通,銀行不會立馬起訴你,一般電話接不通的3個月後至半年會起訴,電話暢通能協調解決的話,銀行不會起訴,畢竟能減少不良,但如果實在無法解決,可能半年或一年後才起訴,這裡各個銀行的時間要求不一致;

(2)銀行起訴也有成本,人力資源成本、律師費用等等,因此對於小額的不良,一般把你納入徵信黑名單後,直接核銷掉,而不會去起訴,金額達到立案標準才會進行起訴。所以說這個0.6元保持6年,以我多年的經驗來看,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銀行的報表每年都需要計提壞賬準備及核銷不良,不會一直掛賬你0.6元;且當確認回收無望後,會停止計息及年費收取這些,所以也不可能一筆0.6元的錢,一直掛賬計提,而客戶經理沒關注,財務部的會計人員也沒人反映該問題。

總結:1、以我的工作經歷來說,以上事件基本屬於虛假事件,不排除個別媒體為吸引流量杜撰的新聞;希望每個網友看到消息後能有自我的判斷,不輕易被帶節奏,很多事件真假,其實通過可以找到的資料分析我們都能判斷出真假,也希望個別媒體保持好操守,中國銀行業被黑成這樣,媒體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希望通過以上說明,幾位邀請者對該問題能有一個清晰的瞭解,有其他任何疑問,歡迎留言提問,有空我將一一回復。


我的回答可能不近人情,不人性化,可能也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但要從事實出發,就事論事,矛盾起多以法律斷公正,以法律的角度去評論,公平公正,可能不合理。

就男子六年前欠銀行信用卡0.6元,現在銀行逼債讓連本帶利還近萬元的事。從我理解的角度去闡述一下本人的觀點:

一、銀行為啥發行信用卡,信用卡的功能是啥,大家都應該比較瞭解吧!

在你申請信用卡時,銀行都會讓你填一張信用卡申請表,申請表裡有信用卡的領用合約,告知客戶銀行的責任和義務,客戶的責任義務,信用卡使用規則,注意事項,逾期的計息規則後果等,在最後簽名處有必須本人親筆抄寫的一段警示話。這樣的申請即便銀行是霸王條款,那也是當事人親筆簽了字的,既然同意了信用卡的各項合約,就要去遵循,去履行。

法律是採用證據的這樣的申請合約銀行是作為檔案進行專門保管的,口說無憑,立字為證的感覺在這裡淋淋盡致。

二、信用卡與借款類似,更有不同區別。信用卡就是讓人們先消費後還款,有免息期的借款,超過免息期就會收取高貴的費用和利息進行懲罰,以促使人們遵守信用。

三、信用卡逾期未還部分角分都要計算利息,而且信用卡的利息是日息萬分之五,比普通借款利息高很多,還有其他多項處罰性費用。

借記卡作為存款卡利息是少的可憐,計息規定是元以上計算利息,元以下的角分是不計算利息的。

為啥信用卡適用的計算利率那麼高,處罰項目那多。客戶只要按照銀行的制度規定用信用卡,在約定期限內是免費、免息,也就是白用銀行的錢。只要按規定使用信用卡銀行是收不到客戶的任何好處的,也可以這麼理解高額處罰是銀行讓你遵守信用,違規就要接受高處罰。銀行的收入就只有客戶去刷卡消費時收取收單機構的錢了。

四、申請信用卡時填寫了個人的聯繫電話和常住地址、單位聯繫地址。這些信息是銀行為第一時間給你發送信用卡交易和賬單簡訊,常住地址或單位地址是接受銀行信用卡賬單的。六年了這位客戶就沒收到過銀行的賬單簡訊嗎?沒有收到過銀行寄送的信用卡賬單信件嗎?銀行是每個月定期推送簡訊賬單,和郵寄信件賬單的。

也有可能這位客戶變更了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繫電話、手機號碼。客戶變更了這些常用信息不給銀行申請變更,銀行是無法知曉的。銀行還是會定期向客戶原來的聯繫地址信息發送或寄送賬單。

五、銀行也有過錯,六年了銀行就沒有打電話直接聯繫持卡人,平日客戶大額消費後客服電話隨後就打給客戶辦理分期業務,或者讓客戶購買收藏品。聯繫不到本人,申卡時還填有朋友或親屬的聯繫電話,單位電話。通過這些電話銀行真的就聯繫不到持卡人嗎?這些聯繫方式都聯繫不到,銀行訴訟法院應該是無過錯吧!

經過名人、媒體的多次曝光信用卡收費不合理,人民銀行與各商業銀行協調,信用卡規則有了大的調整,調整規則各銀行有自己的制定權,客戶能給銀行搞價格,辦理信用卡要看好銀行的優惠條件,才能給自己省錢。

一直在努力,每天回答、分享各類財經信息,不同的原創觀點, 讓你耳目一新。你如認同,想了解更多資訊,請關注我。歡迎大傢俬下交流。


首先要搞清楚,這是信用卡,辦理是有一定條件的。它不是我們平常用的人人都可以拿個身份證就輕鬆辦理的儲蓄卡。兩者的相關利息等等條例自然也是不同的。我們不要混為一談。

不管是信用卡,還是平常所用的儲蓄卡。銀行都會定期發送簡訊通知的,也可自行查詢。當然了,比如儲蓄卡,你如果不辦理簡訊通知業務,那麼你只能通過網上銀行自行查詢。而如果你辦卡時因種種原因而沒有辦理開通網上銀行支付業務,那你只能去櫃檯或者取款機查詢賬號相關信息。

而此事件最終演變成這樣,歸根結底主要還是用戶的粗心大意所致。銀行固然有一定責任,但是用戶是佔主要責任的。因信用卡透支,銀行智能系統自然會按照慣例進行簡訊通知提醒。平常用戶也可以自己去手機客戶端等方式進行查詢確認。而很顯然這個用戶平常沒有查詢,也有可能在信用卡透支之後更換了手機卡,導致收不到銀行簡訊通知提醒。

而上面說銀行有一定責任就是在這個環節上。也就是說,用戶在辦理信用卡手續時,會讓填寫親戚朋友的電話。一旦用戶更換手機號,那麼銀行可以聯繫用戶親戚朋友進行督促提醒。

信用卡透支的利息處罰等等是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執行的,也是被監督的。所以不需要過多質疑和討論。也沒有意義。因相關制度一直在隨著發展而完善中。所以重點是責任佔比的問題。

為什麼這麼說呢?用戶因粗心大意而沒有按時還款結清,也沒有主觀責任意識去主動銷戶之類的行為表現,本身就是要負主要責任的。這點毋庸置疑。關鍵在於具體責任佔比問題。也即銀行有沒有次要責任的問題。

如果用戶透支之後沒有更換手機號,那麼銀行就沒有責任或者說佔比很少。而如果用戶透支之後更換了手機號,那麼銀行如果沒有通過其他方式聯繫用戶的話,則有一定責任。

這個問題會對法院判決和雙方協商的用戶最終賠償數額的相關事宜有一定影響。也即對最終判決結果的償還數額有一定影響。


銀行每年會產生呆帳,死帳,想必不在少數,銀行是否會主動尋找儲戶,把死帳變活。那是不可能的。既使因儲戶過世,家人要想把銀行的錢變現,不折騰你七竅生煙,最後還要媒體曝光,才能如願。如果銀行口口聲聲按章辦事,那發生呆帳的儲戶就沒有合約嗎?

6角錢,現在一個小籠包就要1元錢,6年時間,銀行的計算方式竟要近1萬元,還說不是霸王條款。我在銀行做過理財產品,也簽過合約,密密碼碼幾頁紙,有幾個儲戶有時間看完,一般都是按照銀行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簽名。而銀行就利用儲戶的信任,為以後打官司留下了伏筆。

再說,銀行又不是獨家經營,正因為儲戶對此家銀行的好感,才會有選擇的去存款,銀行豈不是好心當成驢肝肺。

這家銀行確實不誠實,還在振振有詞,要是曝光了,有沒有儲戶再踏進門檻,羣眾的肚裡也有一桿秤。

這銀行的負責人腦子也進水了,還要打官司,官司贏了又怎樣,失去的是誠實。那當事人如果咽不下這口氣,把你大名再曝一曝,看網友怎麼噴你。


店大欺客!想對銀行說「愛你」真的很難!

簡單瞭解下,江蘇一男子因六年前透支6毛錢忘記還,如今卻被銀行逼著還九千多元。

1). 這名男子在大學時候就用信用卡透支了,其中的6毛錢,當時忘記還這了。但我想任何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拖欠6毛錢!所以這是一時忘記惹下禍事!

2). 如今六年後,銀行突然將男子告上法院,要求其連本帶利歸還9267.2元,這裡麪包括消費透支0.6元,逾期利息1561.72元,滯納金7574.94元,超限費7.03元,年費150元。

3). 簡單算了下,利息2600倍!滯納金12600倍!還有不知道誰規定的超限費是什麼鬼?0.6元忘了還惹了這麼多騷!!

4). 還被列入徵信黑名單了。就為0.6元,逼成近萬!銀行從來不怕事大,這樣整,百姓會被逼的家破人亡的!!如果不小心欠是6塊錢,真的不敢想!拆家補麼?

規則的極大不合理。

換位思考!如果6年前,不小心在信用卡里存入0.6元,現在會怎麼樣?

信用卡年費:假設年費100元。第一年還沒結束就開始倒欠銀行了。後面還是欠一屁股賬,滾雪球一樣!如果你沒注意,完了!所以這是一個陷進!希望大家務必小心這個大坑!!

銀行卡管理費: 現在大部分的銀行卡管理費12元/年,而銀行利息一年才3.5%左右,也就是說,你存銀行0.6元,第一個季度沒有結束,錢就扣完了。如果你存的多,但有沒有達到免管理費的,恭喜你,只要卡上有錢,銀行會一直默默的扣錢!項羽表示自嘆不如?

善意提醒!信用卡有時候的確給我們帶來了很多方便。但我們大部分人都是老實芭蕉的人,都是正常的使用信用卡,也很少出現惡意拖欠或者不還的情況,只是遺忘了,你們就當成中獎?一個我們的漏洞使勁的坑?請不要如此無恥!好麼??謝謝

另外,銀行是否可以提前給大家提醒下,欠0.6元,6塊錢的時候,為何不提醒?6年後讓你補上萬,這樣的套路真的太狠了。老百姓喫不消的。在當下這個賺錢容易花錢難的時候,銀行能否本著相對公正公平的提醒?我們不是豬,需要養肥了才宰殺!我們是人!

『』悲慘『』案例!

讓我想起了之前深圳的一哥們,信用卡拖欠3萬,3年未還,直接被追要34萬。三年11倍!太狠了!!可是法院為何判銀行敗訴麼?因為銀行的有些條款沒有法律依據啊!最後這哥們只是還了本金加一點利息!

還有一老太,拿著53年前的銀行存單5萬(相當於當時5元購買力),幾十年後纔拿到50元。最後,氣憤不過的老太把銀行給砸了!但我們絕對不可以學習老太的行為,違法的事我們不做!!

好諷刺啊。一正一邪,高下立判!

銀行也就是紙老虎,自己訂的規矩,不受法律保護的。就像離櫃概不負責,還不是笑話?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一切以法律為準繩!欺負不懂的人可以,只要認真起來,拿起法律的武器,銀行也無話可說!

最後

對我們自己而言。避免惡意和不法使用信用卡是我們應做的應盡之事。

但銀行你如果一如既往如此霸道, 良善不分,使勁挖坑,我們只能忍痛割之!

我們真的苦!遵守著你們的規則的同時,卻不知何時又掉進了你們的陷進!

但是不要怕,遇到這樣的事,找法院!他會為我們主持公道!

我們離不開銀行,但你讓我們如何去「愛」你!


六毛線銀行可以衍生出天價的利息,算算可真嚇人。可你的錢存銀行,活期啊,幾乎是沒利息的,可以忽略不計的。

講一件真實的事情:家裡人企業工作退休有一帳戶銀行要求裡面至少有300元以上的金額才能保證不收年費,企業要求保留有時發點什麼獎金之類的。過了大概八年,當初這存摺裏的400多元,利息是0.5元,怎麼算的完全不知道,和這信用卡透支可能不是一回事,但個人和銀行,完全是不對等的兩個個體,怎麼算,他們說了算。

還有一件事,也要吐槽一下。一個同事,信用卡在本人沒授權的情況下,被銀行擅自由金卡升級為白金卡,並通知本人繳納800元的費用,並承諾達到了消費金額再退還。這真是先斬後奏。

雖然最後在本人的堅持下,銀行只得作罷,但對銀行這類作法很不以為然,店大欺客不是這樣欺法,好夕也要顧點顏面。


一條不折不扣的假新聞,故意隱瞞關鍵事實,目的就是為了黑銀行。

諾,有人現在在銀行只有三分錢的貸款,但卻欠銀行一百多萬利息。你們信不信這個事。告訴大家,這是真的。因為這人當時在銀行借款兩千多萬還不了,銀行再三追收,本金算是收回了,不過本金也還剩三分,剩一百多萬利息一直沒有歸還。如果不知道這人曾經欠貸款兩千萬幾年不還,大家是不是相信三分錢的貸款導致一百多萬的利息!


銀行是以存款、貸款、電匯、儲蓄等業務,其主要的業務範圍有以付低價的利息吸收公眾存款、以高額利息發放貸款,所以如果有辦理信用卡,還款時寧可多還也不能少還,哪怕你欠裡面一分錢,長年累月經過利滾利那數目還是很可觀的。對於銀行的做法我認為銀行知道某人有欠款應該簡訊提醒或者打電話提醒,不要等人家錢利息越滾越大再提醒,而作為借貸人,應該自覺還款,不要抱著僥倖心理,否則得不償失


首先說明一下,銀行一直是這麼黑,但是這條新聞有造假可能性。我自己就欠過信用卡的錢,2009透支3000元,到今年2018年初,銀行起訴才還了,共連本代息12700多。所以我才說這個新聞有造假可能性。當然每個銀行是不是一樣,我不是太懂,不過6毛要還一萬,這個就太誇張了


不可能的事情 這種事情只可能發生在三年前 三年前我村的楊大伯就因為欠了黃叔叔的錢才發生這種事 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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