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12月再讯

立法会在3月16日举行《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期间,香港众志成员郑家朗、吴嘉儿及何秀仪企图冲向官员,其后被逐出会议厅,一名保安员被撞倒受伤。三人被律政司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起诉,而何秀仪另控一项普通袭击,今一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获准押后至12月2日再讯。

郑家朗及吴嘉儿今早抵达法院。

何秀仪获准以现金500元保䆁,期间不得踏入立法会100米范围内、每周一次往警署报到,以及居住在报称住址。

3人当日突然离开座位并冲向主席台。资料图片

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19岁,学生)、成员吴嘉儿(21岁,学生)及何秀仪(21岁,学生)早前收到法庭传票,涉嫌违反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发出的行政指令。根据特权条例第8(3)条,主席可不时发出他认为必要或适宜的行政指令,以规限非议员或非立法会人员进入会议厅及会议厅范围内,并规限上述的人在范围内的行为。

何秀仪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

而何另控一项普通袭击,控罪指她同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2楼1号会议室袭击许耀德。

影片截图

据悉,三人于3月16日在会议期间,手持标语及播放国歌试图冲往官员席及主席台,被保安阻止,并被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下令逐出会议厅,其间保安员许耀德被撞倒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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