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打球脏和打球硬,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来说的概念。当然这是在恶意犯规的界定以下。像渣渣那样的犯规很明显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说使用身体接触影响对方的发挥的话,那么90年代基本所有人打球都很脏了。如果你不用身体接触和小动作,打球就会吃亏。那么你用不用呢?

后卫线是小动作和身体接触的高发区,球员之中相互最讨厌的人——斯托克顿,现役小动作之王保罗都是个中高手。但是,以斯托克顿的体型,他如果不用小动作那简直就是防守黑洞,保罗的身高严重不足,如果不用小动作,基本会被对面无限单吃。那么你觉得如何弥补身高体型上的劣势呢?

进攻可以通过技术和速度弥补,防守端身高不够的球员就活该被单吃?显然不合理吧。

所以我觉得在裁判允许的范围内,没有脏不脏,只有合理不合理。一个积极用小动作防守的球员,一定比一个高风亮节但是被打成筛子的球员,对球队的贡献大。

只能说,大部分球迷喜欢正面对抗的硬汉,所以才会有打球脏和怎么样才算脏的界定,其实都是球迷角度看问题。罗德曼和马龙从后场抱摔到前场,但是最终罗德曼赢了比赛,这就够了。不然你让罗德曼怎么对付马龙?

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胜者为王,亘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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