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  
 相信很多购买预售屋的民众,在签约时才发现多了一笔「外水外电」的费用。有些建商会在契约里面注明,买方交屋前要另外缴自来水和电力等管线费用,这就是俗称的外水外电,金额依住户数量平均分摊,大约从几万块到几十万不等。这笔为数不小的费用,在交易过程中还是常发生买卖双方谁该付帐的纠纷。不过,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明朗化了─内政部在今年五月已经函释,不动产开发业者、建商等预售屋买卖业,不得在不动产价款外,另外向买方收取自来水、电力的内、外管线费用。虽然建商的委任律师表示,外水外电的管线施设不在预售屋契约范围内,而是建商代办的服务。不过因为《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规定,卖方必须领得使用执照,并接通自来水、电力、瓦斯配管后,通知买方验收。所以如果建商利用法规的模糊地带,不当收取外水外电的费用,住户都可以要求返还,千万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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