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定正式审讯日期

两名中年男子于8月7日在彩虹连侬墙怀疑因意见不同发生推撞,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斗被捕,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建议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事件,惟次被告不愿意自签保守行为,将正式定审讯日期。裁判官乃下令首被告自签保守行为24个月。

左为次被告连秉鎏,右为首被告陈木林。

首被告陈木林(56岁)与次被告连秉鎏(58岁)被控于8月7日清晨5时,在清水湾道的「彩虹连侬隧道」发生推撞。当时陈木林正撕掉连侬墙上的文宣,经过的连秉鎏欲上前阻止。两人其后发生争执,陈先推连的膊头令他跌倒受伤,再打他的面部,而连亦有打向陈的胸部。两人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裁判官准陈以2000元自签保守行为24个月,期间须守良好行为,不得再犯。惟连表示不愿意自签保守行为,故控方决定继续起诉,案件押后至11月9日再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