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嚴格的資產合格標準,注重底層資產應收賬款的合法有效性

保理公司作為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原始權益人,必須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管理人必須加強對合同、發票真實性問題進行審查,規避基礎合同買賣雙方串通起來虛構貿易、虛假做賬問題,為保理證券化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對應收賬款的合法性進行詳細盡職調查並出具獨立法律意見。

專項計劃在受讓應收賬款之前,應該做好行業選擇,找到真正適合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為預防商業糾紛風險的發生,專項計劃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控:

  • 保理公司必須確保轉讓給專項計劃的應收賬款都是正當合法有效的,買方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爭議、抗辯或反索,原始權益人需做出相應的資產保證;

  • 要做好買方的資信調查,確保買方的資信和財務狀況良好;

  • 審核買賣雙方關係,儘可能避免關聯公司敘做業務;

  • 對發貨單、收貨單、質檢報告、發票等能證明交易真實性的單據嚴加覈查等;

  • 對具體保理業務雙方的歷史交易記錄進行調查等。

2、建立商業保理行業的良好生態圈

突破中國商業保理行業的瓶頸,必須建立商業保理行業的良好生態圈,即以中國龐大的應收賬款資產為主要目標,運用投資銀行的經營手段和工具,從融資業務向管理業務轉變從利差收入向中間業務收入轉變從單一的風險評估收入向基於大數據分析的徵信服務轉變

建立中國應收賬款管理、應收賬款資產證券化服務、企業應收賬款信用評級和徵信、應收賬款做市商基金的商業保理生態圈。在這方面,同樣新生的融資租賃公司或許可作為保理公司的發展樣本。

現階段,中國保理行業可依靠產業空間(大產業)、資金渠道(低成本資金)、核心企業控制力(強控制力)和上下游關係(弱上下游)不斷發展,出現部分行業或區域龍頭,則良好的商業保理行業的生態圈指日可待。

3、保理資產的專業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需加強

當保理資產進入資本市場後,保理資產證券化從表象上看它作為融資工具為保理商對接外部資金,但其核心作用是作為市場重要的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定價的傳導工具,為保理商提供有效的資產負債表管理工具,為各種投資需求和信用風險並提供合適的投資品種。

目前發行的保理債權資產證券化產品均採用動態資產池模式,循環期內需不斷循環購買,當資產數量增加,類型變得更加複雜,後續管理就變成了關鍵。

動態資產池的初始狀況和設計循環購買需要嚴格的建模定義,因而需要閉合的第三方系統(循環購買系統),這樣的開放平臺在各個環節進行計算時也更為靈活。

另一方面,這個源模型又要能配合管理人對早償、違約和曲線變化的預期隨時估算出動態預測現金流並進行定價和風險計算,配合證券化後續管理。

從展望的角度講,不管是資產提供者、管理人對保理債權資產的管理,還是投資人對保理資產支持證券的階段性估值,都需要不斷強化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國際市場有經過多年發展的發達的應收賬款信息管理系統,值得國內機構引入和借鑒。

4、豐富投資者羣體,提高市場深度

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無論銀行間還是交易所實質都類似於美國144A規則下的機構間私募,雖然風險沒有擴大,但資本形成效率相對較低。再考慮到機構間高利率的同業與非標資產盛行,風險實際上並沒有降低,要提高市場效率,就要為未來資產證券化走向公募準備條件,讓市場真正走向成熟。

資產支持證券市場成功的關鍵在於,不同風險層級的結構化產品是否能獲得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認可,壯大非銀行機構投資者,能夠有效降低非系統性風險。

對於當前以餘額寶為典型的貨幣基金,隨著其規模迅速擴大,應出臺政策扶持貨幣基金與債券基金的發展,引導他們投資債券、資產證券化類產品,形成業務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公募基金產品結構化,在支持中小企業籌資的同時滿足投資者的不同投資偏好。鼓勵證券公司從事符合自身風險偏好特徵的投行業務。進行投資者教育,投資人熟悉資產證券化產品,引導保險資金投資。

建議出臺配套措施培育廣泛的機構投資者與合格投資者,鼓勵包含社保基金在內的各類基金、保險資金、養老金、住房公積金、境外投資者(含QFII、RQFII)等機構投資者,降低保險機構投資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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