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十三五」時期經濟工作的一條主線,也是商業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主要著力點。圍繞「三去一降一補」,商業銀行既要抓好信貸投放,科學確定投向和投量;也要重視做好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促進產能化解、市場出清、槓桿降低。筆者認為,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商業銀行應該正確把握「四種思維」,推動不良資產處置轉型創新,切實提高處置效率和效益,更好地發揮化解風險、減少損失、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樹立「價值思維」,正視不良資產處置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在經濟上行期,銀行體系不良率較低,且呈逐年雙降之勢,因而在銀行的經營格局中,不良資產處置往往處於比較邊緣化的境地。但近年來,不良貸款的持續增加已經顯著侵蝕了銀行的盈利基礎,不良資產處置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日益顯現出來。必須樹立「價值思維」,充分認識不良資產處置的價值貢獻度。

  第一,不良資產是有價值的資產。事實上,「不良」一詞在某種程度上誤導了人們對於不良資產的認識。一塊資產良與不良,其實是相對定價與未來現金流的關係而言的,只要定價精準合理,能夠真實反映資產的潛在價值,這塊資產就不應該被打上「不良」的標籤。從這個認識出發,應該進一步樹立「不良資產是有價值資產」的理念,銀行不良資產既是風險高、損失大的特殊資產,但也是具有不同回收價值的資產,關鍵是要經營管理得當,以最大限度獲取價值回報。已上市資產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顯示,不良資產業務的回報率高達30%,就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不良資產的內在價值。

  第二,不良資產處置是創造價值的經營行為。當前,盈利增速持續下滑是銀行業面臨的共同挑戰。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從「開源」入手,通過經營轉型,開拓新的市場、客戶和業務,但也要注意在「節流」上做文章,特別是加強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儘可能降低資產損失。應該看到,通過不良資產處置,收回來的往往都是真金白銀,即使是貸款形態的正常化,也會節約撥備、降低不良率,這些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從財務上、風險上為全行作出貢獻。可以說,破解利潤—不良—撥備不確定的三角難題,不良資產處置發揮著重要作用。還要看到,當前不良資產處置面臨著新的環境,主要表現在:不良資產總量大、壓力持續時間長,在經濟L型走勢中,銀行在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都面臨較為繁重的處置任務;處置難度較高,司法框架下的債權清償實際效果欠佳,部分企業有著潛意識的逃廢債衝動;不良資產「病因」複雜,導致既有恢復無望的「殭屍」企業,也有一些暫時遭受了「皮外傷」但前景良好的優質企業。所有這些,都要求銀行以價值為導向,以經營管理為抓手,以轉型創新為支撐,更加紮實地做好不良資產處置工作。

  第三,不良資產處置是商業銀行化解金融風險、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途徑。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過程,既是風險化解的過程,也是信貸資源重新配置的過程。一方面,通過靈活運用包括債務重組、批量轉讓、證券化、債轉股等在內的多種不良資產處置創新方式,可以快速降低不良率,凈化資產負債表,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這一點在不良貸款生成率較高的時期尤為重要;另一方面,實施不良資產處置,有利於騰出信貸資源和監管資本,並將其投向符合國家政策導向、有生命力的行業和企業,有利於推動重點企業兼併重組和產業整合,從而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運用「投行思維」,不斷提升不良資產處置效能

  一般而言,不良資產都是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產物,但處置不良資產不能僅僅考慮商業銀行的經營方式,而是要更多地運用投資銀行的理念、工具、模式,聯通各個市場、整合各種資源、吸引各類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最大限度地發掘不良資產的潛在價值。

  科學運用債轉股模式。市場化債權轉股權,是國家著眼於降低企業槓桿率和融資成本而推出的一項重大舉措。商業銀行應該認真貫徹國務院出臺的債轉股指導意見,積極穩妥地推進債轉股工作,實現銀企雙贏。

  一是審慎篩選債轉股企業名單。按照指導意見確定的發展前景良好、技術先進、能夠盈利、無不良記錄四個條件,按照債務人企業所屬的不同產業行業、擬轉股企業的行業定位和發展階段、債權資產的風險類型,建立潛在目標客戶項目庫。優先選擇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因負債率過高而暫時處於困難狀態的企業,優先選擇逾期、次級和關注類貸款。二是做實專業平臺機構。出於效率、資金等考慮,銀行一般會選擇新設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實施債轉股的專業平臺機構。在平臺建設上,要注重充實專業人才,完善運作模式和風控機制,提高經營效能。農業銀行率先研究籌備銀行債轉股實施機構,擬設立農銀資產管理公司,註冊資本金100億元人民幣,專司債轉股業務。三是穩妥推進債轉股項目實施。堅持試點先行、摸索前進,結合參與各方的意願和能力,成熟一家、實施一家,防止一哄而上。2016年12月中旬,農業銀行與貴州省政府簽訂六枝工礦債轉股合作框架協議,明確了「企業分立+債務重組+債轉股」的運作模式。

  精準運用不良資產證券化模式。資產證券化可以打通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是有效處置不良資產的創新型手段,在國際上也不乏成功的先例。20世紀90年代,美國重組信託公司(RTC)運用證券化方式,累計處理不良資產4500億美元;韓國資產管理公司(KAMCO)也採用證券化方式,處置不良資產44萬億韓元。2015年國內不良資產處置證券化重啟,為銀行處置不良資產開闢了一條新通道。

  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在於資產精準定價,核心是要解決未來收益不確定性問題。為此,必須切實化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通過資產組合、證券分級等技術,精準地組合擬發行證券的風險收益特徵,最大限度地降低收益的不確定性,從而有效解決不良資產出表問題。為此,要在頂層設計、方案制定、資產組合、產品溝通、價值挖掘推介等方面把工作做細做實。在這個方面,農業銀行也做了初步探索。2016年7月農業銀行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了「農盈2016年第一期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30.64億元,發行溢價達8%,成為國內不良資產證券化重啟以來規模最大的項目。

  合理運用債務重組模式。在不良資產處置實踐中,債務重組是一種傳統的處置方式。但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商業銀行應該主動借鑒投行思維,充分發揮銀行客戶資源廣、企業經營情況較為熟悉等優勢,通過引入併購方、變更出資人等方式進行兼併重組,優化股權結構、盤活存量資產、化解過剩產能,在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同時,有效化解不良債權風險。近三年,農業銀行通過債務重組方式,重組不良債權2806億元,覆蓋鋼鐵、水泥等十餘個產能過剩行業,涉及企業3022戶,有效「活化」了金融資源和產業資源。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在監管部門政策指導下,通過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等創新方式,進一步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提升處置能力。

強化「協同思維」,構建不良資產處置的共贏格局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對外涉及多個市場主體,對內涉及多個業務部門。與此同時,互聯網技術也正在逐步滲透,因此必須強化協同思維,努力形成多方共贏格局,更好地做活資產、做大市場、做高回報。

  強化外部行(銀行)司(資產管理公司)協同。行司合作批量轉讓是在金融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政策框架下,結合國內批轉市場實際而開展的一種處置創新形式。近幾年,在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受讓主體較為有限、市場競爭相對不足、不良資產價值難以充分發現等問題。特別是在銀行業不良資產生成較快時期,批量轉讓市場總體呈現供大於求的格局,買方市場特徵明顯,不良資產折讓幅度較大,目前大型銀行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總體受償率一般在債權本金的2折到3折,對利潤侵蝕明顯。

  從實踐情況看,在不良資產處置領域,行司各有其優勢。銀行的優勢在於自上而下有一支專職和專業的不良資產處置機構隊伍,熟悉客戶與資產情況,不良資產處置經驗豐富;資產管理公司的優勢在於有著比銀行更為靈活寬鬆的不良資產處置政策,在不良資產重組、證券化、債轉股等投行化處置手段方面空間更大。這就要求行司之間加強協同,通過制度安排,形成優勢互補,把零和博弈轉化為共贏格局。具體做法可探索:商業銀行通過市場化途徑將不良資產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後,由資產管理公司繼續委託銀行進行清收處置,以最大限度地提升不良資產處置價值。通過強化行司協同,既可以有效緩解銀行不良資產短期處置壓力,又可以對不良資產實施精細化專業化處置。開展行司合作業務後,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從一次性的不良資產買賣關係轉變為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係,從傳統的不良資產交易對手上升到聯繫更為緊密的新型合作夥伴,真正實現行司雙方互利共贏。

  強化內部部門協同。在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實踐中,往往會出現資產處置部門單打獨鬥的局面,這是「部門銀行」在不良資產處置領域的反映,容易影響處置效果。筆者在工作中感到,必須積極協調資產處置、風險管理、信貸管理、授信執行、法律合規、各前臺客戶部門的不良資產管理職能,在行內形成管理處置不良資產的合力,建立前後臺協同互補、部門間聯動合作的不良資產處置機制,推動不良資產處置向縱深開展,實現資產處置回收價值的最大化。

  在部門協同的基礎上,構建前期介入、中期診斷、後期評價的業務流程。適度前移關口,提前介入潛在風險資產,及時診斷風險狀況,制定風險防控預案;對已出現事實風險的資產,要查明風險原因,判斷風險程度,快速啟動資產處置程序,儘可能地降低資產損失;對已完成處置的項目,要及時開展後評價,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近兩年,「互聯網+」模式逐漸被引入到不良資產處置領域,並出現了一些成功案例。總的來看,互聯網平臺在不良資產處置中可以發揮公開拍賣、撮合交易、信息諮詢、數據服務、眾籌投資等功能,實踐也表明,線上處置可以擴大客戶覆蓋面,提高動銷率和溢價率。但也要看到,目前在互聯網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線上仍然主要扮演渠道角色,基本功能是提供信息展示,線下處置的效果和收益仍然是關鍵與核心所在。因此,在推進不良資產處置互聯網化的過程中,要注重線上線下協同,把互聯網企業的線上技術優勢與傳統機構的線下處置優勢結合起來,真正開闢一塊金融新藍海。

  與此同時,要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積極引入數據挖掘技術。加快構建不良資產處置歷史資料庫和數據分析模型,運用數據統計、計量模型和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建立科學的不良資產分析評估和估值定價模型,以量化分析支撐不良資產診斷和管理。

堅持「辯證思維」,正確處理不良資產處置中的四個關係

  一是正確處理處置創新與風險管控的關係。不良資產處置本身是化解風險的,但如果管控不到位,也能引發次生風險。特別是處置創新會涉及新領域、新業務、新流程,有時缺乏相應的制度規範。如果把關不嚴、操作失當,不排除誘發新的風險的可能。銀行必須確保創新實踐始終在法制化軌道上運行,堅決糾正「一包了之、一轉了之、一核了之」的簡單化處置傾向,始終做到審慎、穩健、合規。比如,在債轉股工作中,要嚴格落實債轉股「黑名單」制度;應強化對債轉股企業的財務槓桿約束,防止企業藉機逃廢債。再如,在對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中,應做到不良資產「潔凈出表」,杜絕任何形式的隱形回購協議。

  二是正確處理市場化處置與自主清收的關係。在批量轉讓、證券化、收益權轉讓等市場化處置方式下,可以實現快速「出表」,但銀行損失較大。一般來講,市場化快速處置方式的回收率要低於自主清收。因此,銀行不能過分依賴市場化處置,而是要綜合考慮不良管控和經營利潤兩個方面,在處置速度和處置收益上尋求最佳平衡點,立足自身清收,用好市場化處置方式,形成最佳的處置方式組合。

  三是正確處理存量化解與源頭治理的關係。在著力「治已病」的同時,更加重視「治未病」,堅持標本兼治,從根本上治理不良資產併發症,守住銀行資產質量的生命線。要特別注意重塑商業銀行信貸文化和責任文化,責任決不能隨不良資產處置而「一風吹」,必須做到道德風險和領導責任「兩個不能放過」,切實發揮好警示懲戒作用。

  四是正確處理服務實體經濟與維護金融債權的關係。銀行處置不良資產不能只考慮自身利益,不能一味抽貸壓貸,而是要從服務實體經濟的大局出發,與企業一起想辦法共渡難關,努力幫助那些基本面尚可的企業走出困境,發展壯大。但與此同時也要堅決守住底線,對各種形式的逃廢債行為保持高度警惕,加強與金融同業、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有效發揮金融債權人委員會作用,切實維護金融債權,保護存款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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