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内容:

(案件内容,图片来源:《冰与火的世界劳动法令部落》)


一、司机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我提醒各位一件事,通常企业在举问题员工的状况时,就是如同以上的内容,只写了没有做的事项,不过都漏了一点最重要的是,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因为要去证明他是一个不合格的员工,一定要有所依据,这也是我之前一直在提的『职务说明书』的概念,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至少在劳动契约里面载明『具体』的工作事项,这才是一个合理的开始!

二、既然有违规,公司的惩戒纪录在哪里?

载明清楚的工作事项,经由员工签名之后,那就是形同契约的一部份,所以只要员工没有依照内容从事工作,其实就是一种违约的行为,违约一定会有惩戒的纪录,这也是企业常常被打枪的地方,不是扣薪、扣假,不然就是违法比例原则的无限上纲,所以要有适切的惩戒规则,然后根据惩戒规则所生出来的惩戒纪录,这是第二步!

三、到职的时间会决定『改善期』的效力:

我在处理类似的问题时,我都会看『员工在职期间』有多长,因为不论是主管机关或是法院都会注意这个事,通常的问题就是:『为什么那么久才觉得他不合格?』如果没有前述的两个要件,我可以保证企业一定讨不到任何的便宜,除非员工发生即其离谱的事情,类似偷东西或打人等事件,否则单以上述的内容,很难让主管机关或法院认定员工不适任!

四、现在支付资遣费是否有风险?

现在支付资遣费是否有风险,答案是当然的啊,因为如果员工坚持自己没有问题,如果打确认雇佣关系之诉的话,企业如果没有我上述的准备,也就是:

. 明确的工作事项
. 明确的违规事项
. 明确的惩戒纪录
. 明确的改善期间

我敢说企业一定是败诉的,所以我个人建议还是要从根本面做起,跟员工协议并定期追踪其工作表现,并且搜证及有文件签署,这样子经过相当之期间,我个人认定是半年,才可以动用资遣的程序!

结语:

请神容易送神难,重点是企业要先检视自行内部的机制,我常说劳资争议的发生,是因为有问题的劳工再加上有问题的企业所造出来的,因此请先行检视企业内部,才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原文出处:

《冰与火的世界劳动法令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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