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下月杪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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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中旬晚,26岁无业男疑以雷射笔照射停泊在路旁的警车,并照到车内警员,男子当场被捕。事隔数月他遭起诉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4月22日再讯,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被告梁健乐,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详情指被告于去年9月13日在九龙塘基业街公共厕所外管有一支雷射笔,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以待辩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控方不反对被告续保释外出,被告现获准以1万元现金外出,每周需到警署报到两次,期间亦不可离港及须住在报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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