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西在北京經營一家保理公司,只要博主有開公開課,不管多遠他都不辭千里來聽課,聽完課還一定要陪博主吃頓飯、吃完飯還會搶著買單... 阿西跟博主說去年11月,某銀行北京分行XX支行的行長親自來拜訪他,要送業務來給他做。原來是該銀行要為某上市公司做一個兩億多的融資,包裝成「買斷型保理」做成表外,所以請阿西的保理公司做個通道,由保理公司先「買斷」該上市公司的應收帳款,然後該銀行再做個「再保理」把資金補上,應收帳款的期限是一年。

  看到阿西還在猶豫,行長跟阿西說:「阿西總您放100萬個心!客戶是XX上市企業,況且錢是本行出的,我都不怕你還怕啥?」「這樣吧,如果你擔心我不撥款,那我們同步操作,你走完買斷的程序後我當天就把再保理的錢撥到貴公司在本行的賬戶上,然後馬上劃轉給客戶!」「這個業務客戶願出一個點的利潤給保理公司,不熟的人我還不敢推薦給客戶呢!哈哈哈哈!」

  阿西跟博主說,如果是兩年前這個行長來找我做這個通道業務,這是銀行給面子,咱們可不能不知好歹... 利潤一個點,再按「行規」給行長吃個紅,隨隨便便就能賺進100萬大洋--就像行長說的,融資的錢是我出的,我都不怕你還怕啥?阿西一定二話不說就趕緊答應了!

  可是阿西說這兩年他從簡老師跟博主這邊學會了不少東西,不再是「無知者無懼」了(台灣諺語:戰場上瞎子不怕子彈橫飛),分析了一下這個案子,阿西覺得風險極高,所以拒絕了銀行!

為什麼?

  中國所謂的「買斷型保理」就是保理商必須承擔買方的信用風險,即買方在應收帳款到期日XX天之後若是不能全部給付貨款且未主張任何爭議,那麼保理商就必須在承保的額度內代位付款給賣方。阿西這個案子,賣方是上市公司,而買方是個不知名企業-說穿了就是個「托兒」,上市公司願意以一年的帳期供貨給這個買方,除非是關聯企業否則哪能得到這種「優待」?更何況若不是關聯企業,你一個上市公司給他這種條件,難道你的會計師查核能過關嗎?證監會稽核組沒意見嗎?你要如何解釋說明?

  所以買方是個托兒,又是賣方可以掌控的公司,那麼讓他倒閉結束營業也就是一念之間的事情。買方倒了不打緊,卻連累保理商要負連帶責任(PUA)!

  那麼實際出資的銀行是不是風險也很高呢?首先,銀行挑選做通道業務的保理商也不挑小的,阿西的保理公司是某國企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財力雄厚,萬一賣方真的搞鬼把買方給「被倒閉」了,那麼阿西保理公司還得賠款給賣方,這筆錢正好用來償還銀行的「再保理」款!

  賣方跟銀行都在撥小算盤,誆騙無知有錢又貪小便宜的保理公司咬餌上鉤。

  保理公司當銀行的通道還有另一種業務就是應收帳款的ABS或是ABN。發行以應收帳款資產為基礎的固定收益投資商品的前提就是發行商必須擔保債務人(買方)的信用風險,所以這只不過是包裝過了的阿西案例,當你保理公司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替銀行作了通道業務之時,殊不知此時風險離你只剩一步之遙。

  中國社會目前正所謂是:時機歹歹、人人互害、要想平安、便宜莫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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