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国民党党产。(图/记者季相儒摄)

▲妇联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停止执行对妇联会的处分,党产会依法提出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裁定,亦即党产会认定妇联会为附随组织的行政处分效力不停止执行,妇联会财产385亿元将确定被冻结。对此,妇联会将提司法救济,并向党产会申请慈惠专案动支。

妇联会对于裁定感到非常遗憾,认为案党产会以解冻后妇联会可能「将379亿财产提领处分殆尽」等荒谬理由抗告,而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妇联会停止党产会处分执行的声请,完全没有给予妇联会就审期间及提出答辩的机会,明显违反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故将依法提起准再审及向大法官声请释宪等司法救济。

另外,对于高等行政法院13日裁定党产会停止追讨国民党11亿的党产,党产会将于收到裁定书后视所述理由,决定是否提出抗告。

党产会重申,目前依党产条例所作成之行政处分皆于相对人诉讼救济程序中,尚未有任何一件确定判决,仅有部分行政处分效力暂时被停止执行。归纳而言,若本会处分之效力与「推定不当取得财产禁止处分(即冻结被处分人财产)」有关者,最高行政法院目前均认为不应停止执行(继续维持冻结财产之效果),仅于本会处分之效力与「移转国有或追征价额(即移转所有权或拍卖财产)」有关时,最高行政法院同意于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即暂时不移转所有权或拍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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