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国威决定就刘颕匡的选举呈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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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国威在声明中表示,2018年新界东立法会补选之选举呈请案件,原讼法庭在9月13日裁定他非妥为当选,经与律师和团队研究和商量后,决定在今天针对该裁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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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整件事件最大责任在于政府,首先,选举主任的行政失当,导致2018年3月11日的新界东补选的选民意愿遭受利夺,政府犯错,却由当选人及新界东选民去承担,有欠公允,终审法院有需要裁定是否有必要为此作出补选安排;第二,裁决将会对未来选举影响深远,包括今年的区议会换届选举及明年的立法会换届选举,若然政府或选举主任再次出现行政失当,可能牵连多个议席,在议员资格随时出现变数下,有机会导致议会无法有效运作,选民的意愿和投票权利亦无法完全彰显,由香港选民去承受政府失误的责任,但政府犯错者却无须承担后果,并不公平。

范国威决定就刘颕匡的选举呈请上诉。

范国威续指,纵使法院认为选举主任有权决定参选人提名是否有效,他个人的大原则,是不认同选举主任拥有基于政治立场而取消参选人资格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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