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路屁孩撞3命,谢亚轩15万交保。(图/ETtoday资料照)

▲谢亚轩不认刑度较重的「妨害公众往来致死罪」,按规定,该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图/资料照)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被控在台北市南京东路上竞速飙车,撞死3条人命的谢亚轩,与死者家属调解破局后,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准备程序庭,谢亚轩认为没有「妨害公众往来致死」只有「过失致死」,因为「我只是跟车」。而根据《刑法》,前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后者最多判刑2年。

谢亚轩因与友人竞速飙车,导致冲撞路旁一对从事资源回收工作黄姓夫妻,以及一大楼谢姓保全当场被撞死,遭检察官以「妨害公众往来致死」、「过失致死」2罪起诉。不过先前开庭,谢亚轩被问到是否认罪,却仅承认自己犯了过失致死,并无妨害公众往来。

而这样的态度,至今依旧没变,让法官多次讯问谢亚轩「你觉得这样很正常吗?没有妨害公众往来?」谢亚轩表示,当时他并没有竞速。法官忍不住再问「你平常开车也是这样吗?怎么会觉得不造成危险?」谢亚轩回答,他当时只是「跟车」,没有想那么多。

根据《刑法》第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刑度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如因此致死,刑度则加重为,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刑法》第276条「过失致死罪」,则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罚金。

不过被法官问到,开调解庭时,为何没有提出赔偿方案,而是由妈妈透过律师表示,3人共赔偿150万元「有没有赔偿意愿?」谢亚轩则是沉默不语。

但这样的数字,让检察官也忍不住说「150万太夸张了!」希望谢亚轩的辩护律师能再多与谢家沟通。律师则表示,150万元是谢家目前能力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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