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这三个人的行为中,最不能容忍的是秦升的行为。

从这三个人的行为的性质上看,秦升故意脚踩维特塞尔属恶意犯规,是抱著侥幸心理的「下黑脚」。从行为结果上看,会对球员造成巨大的伤害,严重的话甚至是毁人职业生涯。虽然中国足协对他追罚半年禁赛的处罚有点重,但这也反映了秦升这次踩人事件性质的恶劣程度。

在事后的队内道歉中,秦升更多的愧疚是来自于由于自己的愚蠢行为对球队造成的损失上,「我十分愧疚、十分懊悔,在对阵权健的比赛过程中,我做出了极不理智的行为,给对方球员造成伤害。影响了队友的情绪,影响了教练对比赛的部署,影响了球队成绩,作为职业球员,我深刻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我实属不该出现这种报复行为,这是一个低级行为,我保证以后比赛中不会出现类似行为,恳请球队给我一次机会。」他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个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只是觉得自己的被罚下场对球队本场比赛的战局造成了影响。

至于孙世林的点赞,从职业道德上评判,孙世林算得上是一个小人,他的这个行为应该受到谴责,足协也对他处以了禁赛2场,罚款1万元的处罚。与秦升的下黑脚相比,孙世林这个行为动作对帕托并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赛后帕托对于世林点赞表示并不在意,表示「我现在一切都很好,你们不用担心我。」

奥斯卡在对阵富力的比赛中用球闷人,被足协最终处以了停赛8场的重罚。虽然奥斯卡的这个行为缺乏职业道德,应该受到谴责,但在活球状态下,他那样处理并不犯规,当值主裁判也没有对他进行处罚。足协做出停赛8场的重罚,在法理和规则上缺少依据,显然是受到了舆论指向的干扰。

所以,孙世林和奥斯卡的行为是缺乏体育职业道德的表现,并不属「恶意犯规」,而秦升故意脚踩维特塞尔这个行为,在性质上非常恶劣,他本人也在当场被红牌罚下,同时参照他过去踢球的一贯风格,在这三个人当中,秦升的下黑脚是笔者最不能容忍的。


其实如今随著业余足球越来越正规,业余球员越来越「专业」,职业赛场上的许多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在业余足球的赛场上也同样会被人嗤之以鼻。

诚然,职业足球和业余足球的最根本区别就是职业足球是效率足球,一切为了胜负;而业余足球是开心足球,锻炼身体的同时愉悦心情,但作为竞技体育的第一要素,激烈的对抗在业余足球里也占据了极大的份量。因此,无论秦升的恶意踩踏对手,孙世林羞辱对手的点赞,以及奥斯卡拿球大力闷人的行为,即使放在业余赛场上也会引起冲突,甚至是大规模群殴,而相比于职业赛场,这种业余赛场上的混乱往往更难控制,危害性也更大。

在业余赛场上,总会有很多令人讨厌,甚至难以接受的行为,例如:故意做侮辱人的动作,爆粗口,抱怨队友,单打独斗,随便浪射,穿挡过人,背后放铲,不肯防守等等,但说到底,最令人愤慨和无法容忍的就是故意伤人动作,毕竟业余球员和职业球员的差距很大的,职业球员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反应力都是业余球员所不能比的,因此业余球员在踢业余足球时,务必要时刻注意对自己和他人的保护。

从这一点来看,秦升和奥斯卡的行为都有故意报复伤人的感觉,都令人无法容忍,而且出现这种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恐怕队友也很难为你出头。而二者相比之下,奥斯卡拿球大力闷人显然更让人搓火,即使放在中超赛场上的职业球员们都很难控制住脾气,放在业余赛场上会引起怎样的乱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管怎样,对于业余球员来说,如果能时刻以职业球员的态度和准则要求自己,即使你踢的是业余比赛,甚至是野球,也同样能在球场上得到尊重。反之亦然,即使你的足球水平是世界级,如果经常成为惹事的祸头,自然也就得不到应有的认可。


如果把奥斯卡故意将球踢向对手、秦升恶意踩踏维特塞尔和孙世林「点赞」帕托三件事放在一起进行「最不能容忍」的比较话,本人由高到低的排序是这样的:孙世林、奥斯卡、秦升。

先来说说,为什么笔者把孙世林放在第一位。有人会问,孙世林根本对对方球员没有任何肢体接触和伤害,应该是最能让人接受的。其实不然,你从孙世林「点赞」行为时的表情能看出来,他是发自内心对于帕托的嘲讽和羞辱,这是一个人内心的阴暗,比所有的犯规都要恶劣。全世界都知道,孙世林此动作的目的,但是他本人却说这是在点赞帕托故意踢飞点球的「公平竞赛」。如此不坦诚、不知悔改的行为,孙世林内心的阴暗让人感到震惊。

第二个说一下奥斯卡。在比赛过程中,奥斯卡明显是在斗气、报复行为,他将球两次闷向对手,自己在冲突中却有第一个到底装无辜。对于奥斯卡这样巴西国家队的国脚,曾经效力过英超豪门切尔西队的球员来说,在那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必用大脚解围的方式进行处理球,况且还是两次,这种「负能量」的行为可以确定是来自内心的暴力倾向。裁判没有对他出示严厉的警告和处罚,是绝对的错误。

如果按暴力的等级来划分的话,秦升故意踩踏维特塞尔应该排在第一,但为什么秦升这一次排在最后。秦升绝对不是第一次在场上有如此恶劣的行径,因为他就是这样脑袋经常发热、大脑短路类型的。不能说他的行为值得称赞和应该被容忍,但是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秦升的所作所为恐怕是这三人中「最单纯」的。行为可以纠正,但是人性有时很难改变。


孙世林的手势很「低级」,奥斯卡的行为很「冲动」,秦升的动作,很「野蛮」。

按照《足球竞赛规则》的观点来解释,孙世林的手势具有讽刺和挑衅对手的意味,属于非体育行为,应被黄牌警告;秦升的动作,属于在无球状态下以过分的力量攻击对方队员,是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令出场。至于奥斯卡的行为,当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一种说法是奥斯卡使用过分力量,以球为武器踢对方队员;一种说法认为比赛进行中,奥斯卡是在正常踢球的状态。如果是前者,肯定将以暴力行为论处;如果是后者,甚至连犯规都不用判罚。

最终,奥斯卡的行为被定性为暴力,他也得到了停赛8场的处罚。针对这个处罚,这个定性,有人有保留意见。其实从意图来看,大家都清楚奥斯卡想干什么,只是他是在一个看似合理的条件下(比赛进行中,未成死球)发泄自己的情绪。一切处罚都要有据可依,但在一些裁决上,是需要执法者有主观认为的。比如裁判员如果认定一名球员诈伤,虽然他表现得很痛苦,裁判员依然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黄牌,原因是非体育行为)。

说起最不能容忍的行为,答案肯定是秦升的那一下。这种动作根本不应该出现在竞技赛场上,定性为「野蛮」并不过分。可惜的是,秦升没有吸取上赛季重罚的教训,在前天的超级杯比赛中再有拙劣表演,令全国球迷都非常愤怒。


秦升恶意踩踏维特塞尔、孙世林给帕托送出「世林赞」以及奥斯卡两次将球踢到对方球员身上,这三件事都是在中超赛场内外引起极大争议的事件,事件的关键都是「违反体育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非正常体育行为,这三名球员也都收到了中国足协开出的罚单。

就这三件事来看以不能容忍的顺序排列,在个人心目中排序如下:秦升踩踏维特塞尔>奥斯卡故意用球踢人>世林为帕托送上「世林赞」。

首先说为什么将秦升恶意踩踏放在第一位,秦升踩踏维特塞尔的行为完全是恶性犯规,是故意伤害对方球员的严重暴力行为。作为职业球员应该知道这种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如果此次踩踏导致维特塞尔骨折缺席比赛,甚至影响今后的职业生涯,后果不堪设想。同为足球运动员,在球场上做出这种砸人饭碗的行为令人深恶痛绝,而且就秦升在赛后的表态来看,他只是对个人行为影响球队的成绩自责,「我的这种行为不仅给对方球员造成了伤害,还影响了队友的情绪,星轨队友们的团结努力,最后以平分告终」。显然,秦升在意的是自己被罚下影响了球队成绩,而并非自己的行为会给对手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也就是说秦升根本不认为自己做出了严重的伤人行为,这种毫不悔过的态度让人据地极其恼火。因此,个人将这个行为放在首位。

奥斯卡的行为也有主观故意伤人的可能,并且还引发场上严重冲突,因此将奥斯卡的行为排在第二位。孙世林的「点赞」只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但并未给球员的身体造成伤害,排在末位应该无可厚非吧。

(L)


如果把冯潇霆背后飞铲也放在一起,我选冯潇霆的第一,秦升第二,奥斯卡第三,世林第四。冯潇霆动作属于明显伤人,破坏进攻,应该红牌,停赛一场。秦升是耍小聪明想激怒对手也有伤害成分,直接红牌罚下,停一场,严打整治过分了。奥斯卡利用球场规则,球场上给一张黄牌警告,最严重也就红牌罚下属于过度的,没有陈志钊恶意的推人,不会有后面事情发生,不就是富力被一个越位进球了吗,哪个队没有被黑哨过?停赛8场,滑天下之稽!世林点赞,当时的点球就是个误判,世林觉得帕托有职业操守故意不罚进点球,这个赞必须的!搞不懂为什么悟空的问题都是有关上海的两个队的。怎么不见恒大的队长带头不尊重裁判,处罚力度还不够大。恒大队员场上围堵裁判,应该怎么处罚的?裁判一再误判为什么恒大一再收益,其他队怨声载道?


博阿斯说的对,奥斯卡只是最近不太顺,心态有点不好,谈不上脏。本质上说,他比我们的球员要好得多的多!所谓的舆论围攻奥斯卡的背后影藏的都是各种利益关系,包括你头条自媒体的小编!


聊两句,高中时踢边后卫,也是争强好胜的性格,后卫嘛,抡大脚就行了,记得有一次就是对方正面来球,球到我这里半场,肯定就是抡一脚,结果球踢到对方前锋的脸上,赶紧上去检查伤情,心里十分惭愧,后来这事我们反而关系很好。如今已过而立之年,球是踢不动了,偶尔和朋友玩玩PS过下瘾,偶尔在球场边看看踢球的孩卫,当年被球踢到脸上的同学也是渺无音讯。怀念球场上的风驰电掣,这应该就是足球的情怀。


能不能忍和该不该忍是两码事。就算认定这三个人都很恶劣,孙世林和秦升都和奥斯卡有明显区别。因为孙和秦主观故意是没有问题的,而奥斯卡是否故意,是缺乏判断依据的。当然孙和秦的区别是,都是主观故意,但秦恶意没有问题,孙是恶意还是调侃还是自己本身二百五真不好判断。


士林赞怎么了?如果不是公开转播,在野球场上根本就不是个事好吗,反而还会相互调侃:滚滚滚,这场有问题,有点滑。而奥斯卡的行为你放野球场上试试去?拿士林赞和奥斯卡没可比性。反而秦升踩和奥斯卡踢人才是同样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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