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倩出席妇联会采产是否收归国有听证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妇联会主委雷倩。(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面对党产会自曝惨痛教训,称与妇联会签过MOU,却遭反悔一事,今妇联会主委雷倩反击,4问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并呛「用妇联会和锦衣卫签的MOU,拿来攻击韩市长签的商业MOU,再急于立功也不能贻笑大方!」

雷倩指出,数年来,党产会运用行政、立法、(甚至部分)司法、媒体四合一优势,自由转进各个战场,对妇联会任意发动突击。以此牵拖高雄市长韩国瑜的MOU,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雷倩问林峰正,第一,妇联会MOU被否决后,党产会各位大委员仍居高位领高薪,员工照常支薪上班,还可随时祭出血滴子攻击妇联会,何惨痛之有?第二,韩国瑜签的MOU,哪一件不是商业上互惠互利的安排?哪些是被类似「人团法」、「党产条例」、「促转条例」、「政党法」的大刀架在脖子上签的?第三,韩国瑜签的MOU,最后若未履行,台湾方有谁会像妇联会受到公权力的监控、打压、财产充公?「答案是以上皆非!党产会的说法,更是听听就好!」

最后雷倩说,林峰正日前才在研讨会上表示,民众对转型正义理解有限,「被处分者都会到法院提行政诉讼或救济」;提出释宪的北高行法官「不理解」为何要订定党产条例,令他有点担心;并称台湾是宁静革命式的民主转型,「请问人民的诉讼权受宪法第十六条所保障,权利受损者提起诉讼有何不当?法官认为党产条例影响多条人民受宪法保障权利,甚至影响到民主法治的根基,本于职权具状声请大法官解释,有何不宜?既然认为民进党是进行『宁静革命』,岂可运用对法律及司法制度的娴熟,用不正当手段越过宪法及法律对人民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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