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爛尾樓?

一般來講,爛尾樓是一種俗稱,它是指各種已開工興建,但因資金、技術、規劃等原因已停建緩建達一定期限的房地產建設項目。這類項目已經辦理用地以及規劃手續,但是在工程開工後,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繼續投資建設或者陷入債務糾紛,停工達一年以上,另外因為產權發生糾紛、或是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項目,都算作爛尾樓。

爛尾樓怎麼處理?

一般來講,會出現項目爛尾,可能是沒錢繼續,也可能會開發商發現收不回來成本,當然還有些是攜款潛逃,這些都涉及到巨額債務,政府是不能沒收過來或者低價取得,然後再出售的,因為這會嚴重侵害債權人的利益。

目前,國家還未出臺關於管理「爛尾樓」的辦法與法律條款。對於這類項目的處理,一般是政府做保,找一個新的開發商從原有開發商手中接盤,建成後繼續銷售,因為這些樓很有可能是預售過的,所以要履行預售合約其餘的部分纔能夠出售獲益,所以政府會對接盤的地產商給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優惠保證有收益人家才接盤。比較差的情況是,原有開發商確實找不到了,而且這個項目當時是以土地劃撥的形式進行的,那如果爛的時間長,就拆掉重新走招拍掛程序。還有一種情況是政府擔保銀行放貸款強行啟動項目,這種情況僅見於有大批老百姓沒有安置,大量的預售合同無法完成,有大量的債務債權必須處理,開發商還能找到就是沒錢,市場向好這一種情況。


看事情鬧的大不大,鬧的厲害了優先處理,鬧的不厲害能拖就拖,畢竟能開發地產的都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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