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是商品房預售制度,在很多小城市,房子剛正負零的時候開發商就可以拿到預售許可證,開始對外銷售了。

新房子最大的風險就在於,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發生爛尾樓風險,一旦遇到爛尾樓的情況,情形會很焦灼,在未來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業主會處在維權和等待中。

為了避免買到爛尾樓,由於大部分購房人無法深入做盡職調查,所以可以選擇大的開發商,風險相對要小一些。

想辦法組織業主請專業律師事務所代理這個案子

他們才知道如何協調 ,而且必須要ZF出面調停 ,銀行方面才會同意緩交貸款 給大家時間,等待市場消化掉其中的虧空 。

如果已經在拍賣清償階段,抵債房不太可能拍出高價,銀行首先會保護他自己的利益 ,把他的錢拿到才會管業主的。

那麼作為受害者的業主就會有幾類情況

少數懂得節點有實力的能得到賠償

另外一部分會得到一定比例的賠償(損失部分經濟)

還有部分天真地抱著等等就會有相關部門解決問題的 ,可能完全得不到賠償 因為既然這個項目停擺 ,最缺的就是錢 ,其次還缺德 ,都做成那樣子了, 總得有人虧 不然還叫什麼爛尾樓呢

所以 你已經懂你該怎麼辦了


遇到爛尾樓問題,首先要搞清他的形成原因:

開發商主動爛尾: 由於政策、市場行情等方面的原因,商品房價格持續走低,開發商建設樓盤的目的是為了盈利,一旦開發商發現繼續施工只會賠錢、建的越多賠的越多的時候,就會主動停止樓盤的開發和建設,形成了爛尾樓。

開發商被動爛尾,常見的有:

(1)房地產建設項目業主資金鏈斷裂,陷入債務困境缺乏後續建設資金,引起訴訟後被法院查封,進而形成爛尾樓。這是形成爛尾樓最常見的原因。央行房貸新政實行後可能會產生大量爛尾樓;

(2)房地產建設項目業主內部出現混亂,產生矛盾或管理層涉嫌違法犯罪,導致工程停緩建;

(3)項目業主當初報建手續不全被勒令停工;

(4)因違反規劃及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導致被勒令停工。

根據形成的原因,還分為:

開發商賬戶裏有資金的,可以直接起訴。

開發商的賬戶裏還有資金的,或者是能有其他方法支付房款的,業主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房,然後從開發商處拿錢走人或者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拿錢走人,業主的權益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滿足的。但是就我們以往的案例看來,爛尾樓開發商有能力退還房款的情況是極其少見的。

針對開發商已經資金斷鏈的情況,這種方法就是比較複雜的。不能直接起訴開發商。

如果開發商暫時無力退還業主的房款,而業主仍然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也是能夠勝訴的。但是勝訴之後,要麼是空有一紙判決書無法執行,因為爛尾的樓盤涉及方方面面的債務,不是說業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拿筆畫出來一塊給業主就能解決的;要麼是開發商留下欠條,寫著欠某某業主房款多少錢。至於怎麼還,開發商拍拍空空如也的口袋錶示無能為力,業主又一次回到了起點。有一點業主需要明白,一旦退房官司勝訴之後,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就不存在了,原本的買受人和出賣人的關係變成了現在的普通的債務關係,將不再享有優先受償權,試想將業主和銀行、金融機構等放在同一位置作為債權人向開發商討債,孰優孰劣一目瞭然。所以說業主在遇到樓盤爛尾時,起訴退房並不一定就是最優的維權手段。

開發商資金斷鏈存在的債務關係:

資金鏈斷裂,債務關係複雜,業主如何才能拿到補償?

答:可以開啟爛尾樓的集團訴訟。

爛尾樓集團訴訟如何進行?

  • 1.將業主組織起來,選出業主代表。

  • 2.追究政府的市場監管失職的責任,同時起訴開發商和業主。

  • 3.迫使政府向開發商施壓,對爛尾樓提出解決方案(破產清算或者重組)。

詳細維權方案可以聯繫北京栩銳律師事務所


這個問題無解。

爛尾樓裡面的債權關係比較複雜。

爛尾樓很難處理,有的政府接管,有的只能爛著,然後等著……

(如果房子已經建成、業主可以自救;如果房子未建成,只能政府接管了。)

中國的爛尾樓歷史從1992年起至今、開發商資金斷裂導致爛尾的樓盤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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