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貌岸然的教士们捧著《圣经》,向群众喋喋不休地宣 讲 <福音书> 里耶稣的「遗训」,说:「有钱财的人进上帝的 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 易呢。」(《路加福音》第18章第24、25节)可是这些伪善者 却每时每刻都在贪得无厌地追求财富,对广大群众进行敲骨 吸髓的剥削,使天主教会成为西欧封建社会中最富有的财主。

在中古时期,天主教会占有西欧各国1/3左右的土地, 敦皇、红衣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长都是大封建主。他们剥削 教会领地上的农奴,又向全体居民征收什一税。此外,他们 不仅通过施行各种「圣事」剥削广大教徒,还出卖所谓「圣 徒遗骸、遗物」和赎罪券来诈骗钱财,因而十分富有。

在教会的封建经济中,修道院占据重要地位。修道院又 叫「隐修院」,是基督教的出家人(修士和修女)聚居的地 方。修士们自我标榜脱离世俗,隐居修道,过清贫生活。但 中世纪的修道院一般都是封建大庄园,它们广置田产,占有 众多的农奴,并利用教会的免税特权经营工商业,逐利远近;

修道院图

还放高利贷,聚敛钱财。寺院甚至拥有自己的武装,形成一 股巨大的势力。

早在罗马帝国晚期,教会已拥有许多土地产业。进入中 古时期以后,相继信奉天主教的各国封建统治者又不断给教 会大量馈赠。法兰克的历代国王都向教会捐赠土地、葡萄园" 金钱、珠宝和教堂用具等,他们简直在彼此竞赛,看谁捐献 得多。克洛维赐给圣里迈教会大量土地;达格伯特一世则把 图尔的全部收入捐绐当地的圣马丁教会。难怪希尔佩里克执 政时常抱怨说:「看,我们的国库变得多么空虚!看,我们 所有的财物都送给教会了。」查理大帝征服萨克森人之后, 又将新征服的大片土地赏赐给教士们,随查理出征的主教都 成了萨克森地区的大封建主。国王如此,贵族和乎民也踊跃 向教会捐献,因为那时不分贵贱,都抱有这样一种信念,认 为向教会捐献钱财可以「赎罪」,教徒的「信德」就是看他 对教会捐献的多少,于是财富源源不断送到教会手中。

教士们利用信众的宗教热情和对古代圣徒的崇敬来取得 各种捐赠,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到中古时代",教会内部崇拜 和迷信圣徒的风气越来越浓。人们为了「赎罪」和得到上 帝宽恕,也为了治病和得到平安,都要祈求圣徒的在天之 灵给予帮助,于是纷纷朝拜圣徒墓地,或到一些教堂瞻仰圣 徒遗骸、遗物等,这就使教会増加了大量经济收入。德国历 史学者保·罗特在《采邑制度史>中,生动地记述说:「为 了继续唤起人们捐献的兴趣,我们看到,,他们(指教士们) 采用多么无耻的手段啊!插绘天堂之乐和地狱之苦已经不再 见效的时候,他们就从遥远的地方搬来圣徒的遗骨,举行巡 回展览,建造新的教堂;这在9世纪简直成为一种正式的营 业部门了……苏瓦松的圣梅达尔德修道院的使者,在罗马费 了极多的周折,乞求到圣塞巴斯提安的遗体,并将格列高里 的遗体也一同偷走。当这两具遗体放在修道院里的时候,跑 来瞻仰新到的圣者的人是那么多,他们就象蝗虫一样布满那 个地区。对于求助者,不是一个一个治疗,而是成群结队 一起治疗。结果是,修道士们只得用升子来量金钱,这样的 升子就有85个,修道院的黄金储量达到900碚。」美国学者饧 普逊也在《中世纪经济社会史> 中记载说:在乡村里,教士 捧著「圣徒遗物」带领群众列队游行已成一种风俗,而且游 行队伍在哪里停止,哪里便被宣布为「属于圣徒的土地」, 划归教会所有。

教会除接受人们的捐赠外,还利用自己的特权,通过「委 身式」把自由农民的土地变为教会所有。在西欧封建社会形 成时期,劳动者中还存在著众多的法兰克自由农民。由于天 灾人祸,特别是连绵不断的封建割据战争、抢劫和赋税剥削, 使大批自由农民陷入破产境地。因为教会享有免税特权,其 财产又得法律保护,于是走投无路的农民,被迫将自己的土 地交托给教会,请求教会「保护」,然后又从「保护人」那 里领取份地来耕种,并向「保护人」缴纳贡赋和服劳役。经 过这种「委身」方式,自由农民失去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 土地所有权转归教会,农民本人及家属则变成了教会封建主 的农奴。

不仅如此,教会还利用自己的政治特权和司法权霸占农 民土地。查理大帝在他的诏令中透露:「穷人忿忿不平地说: 他们从自己的土地上被主教、修道院长及其代理人驱逐出来 ……如果一个穷人不愿交出他的土地给主教、修道院长或伯 爵,这些大人就制造借口,把他送交法庭,或命令他长期服 兵役,直至这人完全破产,不得不交出或出售土地u 」也正 由于教会拥有司法权,教士们才可以肆无忌惮地伪造证件, 侵吞教徒的产业。罗特在《采邑制度史》中又写道:「许多 宗教界人士大规模地干这种事……可以从我们所搜集的大量 假造文件的数目中看出来。在布雷基尼所引用的360件墨洛温 王朝文书中,约有130件绝对是假的……兰斯的欣克马尔①就 利用过莱米鸿斯的假遗嘱为他的教会侵占了许多财产。」 罗马天主教会就是通过捐赠、欺骗、霸占、伪造证除等 种种手段巧取豪夺到大片地产的。据罗特恬计,在7世纪末 期,高卢天主教会的土地,已超过当迪总面积的1/3。810年 亚琛的宗教会议,曾按财产多寡把教士分为3等:扼有1000 块保有地者只列入第3等,第2等一般都拥有3000块保有地, 拥有3000至8000块保有地的才列入第1等。德意志著名的佛 尔达修道院在兴盛时期共有保有地15000份之多。就面积计 算,许多修道院都有良田万顷。9世纪时,位于巴黎境内的圣 热尔门一-德——普雷修道院共有地产近43万公顷;圣丹尼、 吕克瑟伊和图尔的圣马丁等修道院各拥有土垲80佘万公顷。 由于教会财产太多,一个寺院的产业往往分散在各地。德窓

&法国兰斯地区的大主教。

志鲁尔河畔的维登修道院,在莱茵河畔夫勒美西漠的旧王室 领烛上有一块辽阔的土地放牧牲畜I在厄斯特河畔有一处连 接王室领地的肥美庄园;在莱茵河中游,有几处大葡萄园;在 莱茵河出口处,有8个庄园,饲养著无数的牛羊和猪群;在 威斯特发里亚,有四五个村庄,另有330个分散的蜂房;在佛 里斯兰,有82处小庄园,还有几片森林地,几所教堂和若干 处盐场……总之,它共拥有200多个村庄,420个大庄园和几 百块小土地,然而这座维登修道院只被人们看成是一所穷寺 院。在有的地方,绝大部分土地及农户被教会占有。9世纪 末,在阿尔萨斯的435个村落中,就有399个属于教会。不仅 西欧如此,在天主教势力伸入中欧及东欧某些国家后,教会 也同样占有大量的地产。波兰的格尼兹诺大主教就拥有两座 城市,271个乡镇,83个庄园和87个磨坊。就整个天主教世界 而言,教会的地产占各国土地的1/3左右;而14世纪时的捷 克,教会竟拥有佥国土地的一半。

教会封建主占有广袤的土地,直接剥削领地上的农奴。、 农奴耕种从封建主那里领来的那块份地(亦称「保有地」), 承担著极沉重的封建义务;除负担各种徭役之外,还要把份 地上和家庭手工劳动中生产的一大部分农副产品(粮食、尙> 酒、家禽、蛋、麻布等)作为地租及贡物交给封建主。如法 国的圣里奎尔修道院每年可从租户征收巨额现款租外,还可 收到小鸡1万只,阉鸡1万只,蛋75000千枚,制烛的蜡400 磅。普鲁姆修道院9世纪时每年可从领地中收进各种粮食 T550担,食盐432担,鸡4300余只,蛋20800多枚,猪4200佘

a,羊200佘只…"·

狠心的教会封建主向农户征收贡物时条件极为苛刻。有 一所修道院曾规定,如果贡纳的小鹅「吃草时趴在地下,样 子难看」,就拒不接受;交纳的母鸡要「在受惊时能飞到凳 子上」才算合格,否则就不算数。

教会除直接剥削和奴役所属领地上的农奴外,还向全体 居民征收什一税。这是中古时期教会强加于欧洲各国人民的 一种宗教税。《圣经》中曾说农牧产品的1/10 「属于上 帝」。6世纪时,封建教会便引经据典,开始向居民征收什 一税。8世纪时,查理大帝发布敕令,明文规定向教会缴纳 什一税是帝国全体居民的义务。敕令中说:「按照上帝的意 旨,朕命令每人都将自己的财产和劳动的1/10捐纳给教会和 教士。所有贵族、自由人和半自由人,都应从来自上帝的, 拿出一部分还给上帝。」这样便使什一税合法化。9世纪时 英国教会也开始征收什一税。到10世纪中期,西欧各国普遍 实行这种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又分成大什一税(粮食)、 小什一税(蔬菜)和血什一税(牲畜)几种。事实上,税额 在不断增加,远远超出纳税人收入的1/10。在库尔敦的《中 世纪村庄》一书中写道:什一税是一种「土地税、所得税和 死亡税,比起任何近代所知道的税要苛重得多。不仅农民和 茅舍人必须缴纳他们所有产品(按理论,至少包括直到他们 花园中的盆花为止)的1/10,而且商人、店员甚至最穷苦的 手艺人,也必须缴纳同一的税,按同一理论,即从他们的个 .人所得的每镑里应缴付两先令的税……收取羊毛的什一税被

认为也应包括鹅毛在内。连从路旁所割下的青草,也应付它 应负的税。如果有农民在缴纳他谷物的什一税之前先扣除工 作上的成本费,那么他将因此而自投地狱。」17世纪初,法 国的三级会议曾向法兰西国王呼吁,说什一税的负担太重, 因它「按总收获量的1/10征收,不象国家征税时那样是扣除 了 50%的生产费用之后而计算的,因此实际上是20%的税」。 国税已够苛重了,教会的什一税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更为严重的是,一个教徒不仅生前要负担沉重的什一税, 死了还要交纳「死亡税」。贪荽的神甫借口说,死者在生前 缴纳什一税时必然会对自己的收入有所隐瞒,欺骟了教会, 因此教会有权索取死者家中次好的牲口或其它物品,作为补 偿。这是多么荒唐啊!在爱尔兰,还形成一种惯例,每个死 亡的教徒的遗产的1/10必须划归教会所有。

西欧各国的封建帝王曾给教会封建主「特恩权」,即主 教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独立的行政权、司法权和征税权,所 以主教可从领地居民身上榨取诉讼费、罚金和各种苛捐杂税。 主教和修道院长在集市贸易中征收交易税,对过路客商征收 通行税和过桥税。为了索取更多的通行税,有的领主把一些 本来通行的道路堵死,强迫旅客绕道而行非从他的领地经过 不可。

有的教会封建主以势压人,向居民强迫推销他们的劣质 酒。教会庄园(特别是修道院的庄园)里有卜萄园和酿酒房, 生产大量的葡萄酒。由干寺院有免税特权和专门的商业经纪 人,教会庄园的产品有著十分便利的条件运往各地销售,赚 得巨额利润。但教会封建主并不以此为满足,竟利用手中特 权,规定一个期限,强迫本地届民出髙价购买他们的劣质酒, 抗拒者要受处罚。在德国普鲁姆修道院的领地里形成一种惯 例,倘若农民不愿购买庄园主的那两加仑酒,领主可以「从 这家人的屋顶上倾倒4加仑酒,如果酒往下流,农民就必须 付出酒钱;如果酒往上流,那就可以不必付款」。教会封建 主对家贫如洗的农民竟如此敲诈勒索,真是丧尽天良!

利欲熏心的修道院长们不仅经商牟利,还从事银钱*务, 进行高利贷剥削。修道院在贷款时,要求有许多抵押品,即 使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寺院仍能盈利。而且贷款时, 债务人必须送礼,还款时也要送礼。修道院就这样靠抵押放 款,重利盘剥,集聚了无数钱财。

天主教会的宗教仪式十分繁杂,有洗礼、坚振礼、领圣 体、婚礼、终傅等,每一种宗教活动都成为主教、神甫剥削 收入的来源。15世纪初,捷克的宗教改革家胡司教授曾经提 露说:每个信徒从睡在摇篮里的时候起直到老死进棺材的一 生中,神甫们的贪婪的手都向他们伸著。「这是忏悔费,这 是弥撒费,这是圣体费,这是恕罪费,这是传道费,这是祝 福费,这是埋葬费,这是圣水费,这是祈祷费。甚至于老太 婆为了使强盗和窃贼找不到起见而藏在头巾里的最后一枚铜 元,也被他们夺去了。」

主教、神甫和修道院长们搜刮来的钱财,一部分耗费于 他们奢侈豪华的生活中,另一部分则转入教会首脑^ —罗马 教皇之手。罗马教皇既是教皇国的君主,又是天主教会的世 界领袖,故有庞大的财政收入。中古时期,教皇的剥削收人 主要有卞列项目:

(1)教皇国的赋税收入。

(2>向所有天主教国家居民征收的什一税。什一税一部 分归地方上的主教、神甫所得,另一部分要上交罗马教廷。

(3)从10世纪起,各天主教国家的君王及诸侯向罗马教 皇的进贡。

(4)自13世纪英诺森三世任教皇开始,教皇权势盛极一 时,英国、葡萄牙等国家都成了教皇的「侍臣国。」侍臣国 必须定期向教皇缴纳贡赋,称为「彼得辨士。」

(5 )「十字军东征税」。教皇以「保卫基督教」之名发动 十字军东侵,为募集军费而征妆此税。这是罗马教廷的一大 宗收入,常占教会年收入的1/10。然而「十字军东征税」的 一大部分不是花费在其它用途上,便是落入教皇及其宠臣的 私囊中。到十三十四世纪时,教皇已无能力再发动十字军东 侵了,但仍继续征收所谓的「十字军什一税」。

(6)教皇委派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教廷的官员等 神职人员时要收取各种「献礼」,实际上是靠卖官鬻爵而大 发横财。在法兰克时代,主教和修道院长是由国王任命的; 在11世纪以前的神圣罗马帝国,仍由德意志皇帝控制著主教 的授职权。在11至12?纪之间,罗马教皇同德意志皇帝进行 了反复激烈的斗争,教皇权势逐步上升,并取得了对主敦等 神职的委任权。从此以后,出售教会神职成了教皇最能获利 的一项买卖。每一个教会神职都有一定的售价。在罗马敦廷 里,对各地的大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长的任职处各有多少教 产、年收入若干,都有一个详细的登记册。任何一名被委派 的高级神职人员在正式领受象征教会权力的「戒指」和「牧 杖」以前,必须把相当于该职位年收入的1/3至40%的金钱 「献给」罗马教廷,称作「任命费」。这笔任命费实际上就 是教会出卖该神职的售价。14世纪时,捷克布拉格教区主教 的任命费值2800金币。而德意志科隆大主教区大主教职位的 任命费髙达3万金币。「任命费」收入十分可观,在1316年至 1326年10年间,教廷任命髙级神职669项,共收任命费89万多 金币。敦廷所收的任命费,罗马教皇分得一半,另一半由教 廷大臣——红衣主教们瓜分。此外,基层教堂的神甫(司铎》 一般由本教区的主教授予神职_>神甫就职后,必须将第1年 的收入「献」给主教,叫做「初熟之果」或「年金」。14世 纪初,教皇下令将这笔收入改归教皇,由教皇一人独占。

为了弄到更多钱财,罗马教廷不仅出卖实缺,还出卖 「候补神职」。如某主教未死,还在任职,教廷就已经把他 的职位卖给了另外一人作「候补」 I当第一个后补人还未上 任,又已经有了第2、第3个甚至第10位候补人。排列在后面 的那几名候补人往往等到老死还轮不到自己上任。由于出了 钱没有捞到实缺就离幵了人f:,死者家属便在教皇法庭提起 诉讼,所以教皇亚历山大四世(1254 —1261年在位)不得 不规定,后补神职只能卖到第4位。教会出卖候补神职是世界 历史上的一桩丑闻。

此外,教皇还向其下属神职人员收取各种费用,如「巡 礼费」、「视察税」等。按教会规定,各地髙级神职人员在 任职期间,必须定期到罗马巡礼,朝拜教皇,觐见时要备厚礼 献给教皇及教廷的红衣主教们。13世纪以后,教廷决定,不 到罗马朝圣也可,但必须向教廷缴纳「巡礼费」,数额为从 该教士的任职处所到罗马的来回旅费。教会又规定,主教必 须定期视察本教区的乡村小教堂,视察时向教堂神甫征收 「视察税」,后来教皇决定主教不必外出视察也可征收这种 税款,但税金的一半必须上缴给教皇。罗马教皇巧立名目, 从下属神职人员那里索取各种费用和「献礼」,而主教和神 甫们又把这一切重担转嫁到人民群众肩上,从百姓身上十倍、 百倍地捞回付出的钱。

(7)贩卖「赎罪券」(赦罪符)的大宗收入。罗马教 皇自称是「基督在世的代表」,有权代表上帝赦免任何一个 教徒的罪过,因此教皇利用其神杈进行的「赦罪施恩」就成 为他取之不尽的财源。中世纪教皇的御用神学们提出了一种 「过剩神恩宝藏」说(或称「功库」论),谓人类有罪而又 不能自救;上帝为了拯救信徒,给人「恩典」,派遣其独生 子耶稣以自己的流血牺牲为人类「洗罪」;他们说耶稣基督 在十字架上流的一滴血就足够赎人类所有的罪,而耶稣身上 所流的其余的血、圣母马利亚和圣徒们的德行(功劳)又组 成「神恩」的额外部分,所有的「神恩」都储存于「功劳宝 库」(善功圣库)中;「功劳宝库」由教会掌管,罗马教皇 有权将「功库」中的「神恩」施舍或出售给任何一个罪人, 帮助他「赎罪」,获得拯救,死后得进天国。这一学说成为

教皇收取施恩「特别费」和贩卖「赎罪券」的理论依据。

凡是违犯教规的人,如被开除教籍者请求恢复教籍、贲 族的私生子要取得正式继承权等,都要请求教皇「恩准」, 必须向教皇缴纳施恩「特别费」。此风一开,教会大肆伪造 和出售「圣徒遗物」诈骟钱财(教会谓圣徒遗物有「赎罪」 效用,最后竟发展到由教皇贩卖「赎罪券」。在中世纪的中、 后期,出售「赎罪券」成为教皇国库的一项重要财源。罗马 教廷经营「赎罪券」的机关是「听悔审判厅」,由它规定 「赎罪券」的阶格。「赎罪券」在罗马印刷,然后运往欧洲 各地,由教士们在教堂里、广场上或十字街头叫卖兜售,金 钱则源源不断地流入罗马。

罗马教皇通过上述各条渠道从欧洲各国人民身上捜刮钱 财。据估计,教皇每年的收入大大超过欧洲各国国王年收入 的总和。主教、修道院长们都是封建吸血鬼,而罗马教皇则 是欧洲最大的封建吸血鬼。教会的殷实富有,使许多世俗封 建主感到望尘莫及,产生嫉妒之心,并时时觊觎教会财产, 以致教、俗封建主之间发生龃龉,为争夺权势和经济利益不 断发生剧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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