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学生缴的补课费,被用于补课之外,我们有疑问!”仪陇县永乐中学按每个教师100元的标准,从高三年级的补课费中列支教研经费,家长质疑该校费用开支的合理性。4月11日上午,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教育股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校用高三年级补课费开支除高三年级老师以外、还有其他年级老师参与的教研活动所花经费,这个肯定不合理。

“用学生的补课费给老师发教研经费合适吗?”3月12日,有学生家长网上致信市委书记信箱,反映仪陇县永乐中学作为南充市示范高中,却收取补课费,且费用开支还用于补课之外,这令人不解。该校将2018年秋高中三个年级收取的补课费中,给教师以每人100元的标准发给教研组作教研经费。本学期,有的教育组拿着这些钱于教研活动当天到新政、马鞍等地吃喝。

“我们给学生缴的补课费,如果光用于补课所需我们还能接受,把这钱用于补课之外,我们有疑问!”家长对该校的补课费开支提出了质疑:请问,学生的补课费是否可以这样支配?这是如何做账的?

就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该局在回复中表示,2018年秋季,仪陇县永乐中学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从补课费中列支教研经费,作为各教研组用于县内校际教研交流交通费、教研活动误餐费等开支。并明确规定教研经费专款专用,民主管理,限额使用,超支不补。经查,2019年春季,该校召开教研工作会后,学校英语教研组到新政开展教研活动,27人共开支了1250元;语文教研组到马鞍开展教研活动,26人共开支了1750元。该校已决定不再从补课费中列支教研经费,同时加强教研经费的管理,正常教研活动经费在学校公业务费中列支,进一步提升教研活动的有效性、实效性,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用学生补课费来开支教研经费到底是否合理合规?” 4月11日上午,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教育股负责人告诉记者,永乐中学英语教研组到新政开展教研活动、27人开支的1250元,以及该校语文教研组到马鞍开展教研活动、26人开支的1750元,都是从高三年级的补课费中开支的,两个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除高三年级的老师外,还有其他年级的老师,这样的费用开支肯定是不合理的。

来源: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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